合伙企業解散如何分配剩余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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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立法基本是采取連帶主義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人之所以承擔連帶責任基于合伙財產的共有性質及合伙人對第三人的共同行為產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不以當事人之間有無約定或有無相反約定為轉移的法定責任。第四十條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如果合伙協議根據新合伙人入伙時的具體情況約定新合伙人對其入伙前的企業債務不承擔責任的這一做法是正確的。那么兩人合伙開店債務承擔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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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未收回債權是合伙人的共同債權,清算時可以作為合伙財產進行分配。債權作為債權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合伙財產應當包括合伙時投入的財產和合伙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伙期間的債權。三合伙人清算時,將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給胡某,且已明確約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擔責任,故該結算協議書的性質為對合伙財產的處理,而不是合伙人內部事務的分工。從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看,雙方所簽訂的《結算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應為有效協議。那么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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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解除個人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期限尚未到期,但因合伙人之間發生矛盾,導致合伙企業無法經營等事宜致使合伙目的無法實現的,可向法院申請解除合伙協議,并可一并申請清算,怎樣解除合伙人關系(一)個人合伙協議可以自行約定出現某情形的時候擁有解除的權利,合伙人投入的財產散伙時怎么處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伙企業散伙的,要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有剩余財產的,按合伙人出資的份額分配財產,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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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實生活中,有的人想創一番事業但是資金有限,就選擇幾個人合伙,但是一旦關系到利益就會發生糾紛,或者說公司在成立后沒有盈利反而還欠了一屁股債,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合伙企業債務如何分配!合伙企業債務如何分配1.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并約定參與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參與合伙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務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余分配的,視為合伙人。2.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約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那么合伙企業債務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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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人開公司分配股權的方式如下:(1)合伙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的,比如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就是均等分,人合伙人制度股權,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分配:可以在設立時,在公司章程中或者股東設立協議中明確約定,不以出資比例分配紅利,而是以雙方約定的比例分配紅利,法律主觀:初創企業股權分配方式有:按照出資額比例分配,出資是股權分配的依據,根據出資額與占總出資額比例進行股權分配,這種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資人獲得股權比例有多有少。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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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九百七十八條合伙剩余財產分配順序合伙合同終止后合伙財產在支付因終止而產生的費用以及清償合伙債務后有剩余的依據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分配。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那么如何認定為合伙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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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普通合伙人需對其所參與的合伙企業經營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出現債務問題,需在出資額度外承擔清償責任,這意味著當合伙企業出現債務問題時,普通合伙人需承擔超出自身出資額的債務清償責任,隱名&rdquo,具體來說,當合伙企業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所有的普通合伙人都需要對剩余的債務進行清償,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的清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規定:&ldquo,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的連帶責任是指當合伙企業債務到期未清償時,債權人有權向任何一個合伙人主張全部清償。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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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人合伙最佳股權分配:涉及到出資的方式、技術出資需要評估,勞力不得作為出資。如果該股東未能就技術評估出資,而又想占有更高的股份。一、可以在設立時,在公司章程中或者股東設立協議中明確約定,不以出資比例分配紅利,而是以雙方約定的比例分配紅利。二、可以在公司設立后,由其他股東將部分的股權無償轉讓給該項目股東。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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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伙企業法第63條明確規定:合伙企業解散后,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合伙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辦理。亦即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以自己的其他財產予以償還。合伙企業財產在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約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給合伙人。那么合伙企業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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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伙企業在解散的時候,需要對債務等進行清償,將債務完全的償還完之后才能夠完成所有的解散手續,在債務還沒有徹底消失之前不得解散。合伙企業解散程序:合伙企業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協議,合伙企業終止活動;合伙企業解散后,必須經過清算程序,了結合伙事務。合伙企業財產在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約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給合伙人。那么合伙企業解散后的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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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成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新公司股權分配應該按照創建公司是每個人的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認定,有人為技術入股應當適當增加股份,有人為資金入股,應當出資份額,份額大的應適當增加股份,參加經營的也應當適當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后要在合同上寫明股份比例,每個人的出資方式和所應當承擔的權利和義務,3、20%的股份預留給內部投資人,從內部員工優先認購開始,理想情況是員工能認購20%,如果團隊太年輕沒有錢認購,也可以借錢入股,2、30%期權池預留,由CEO統一代持(成立持股公司),每年根據新老員工的職位和業績分配剩余期權的50%,這部分股份的投票權(決策權)屬于CEO,而且CEO也根據業績參與期權池內股份的分配,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沒有規定的,全體股東可以協商采取其他的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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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清算是對公司債務進行清償的活動,在公司注銷清算期間,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那么,公司清算剩余對外債權如何分配?下面聽聽大律網小編給你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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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合伙人債務糾紛有多種解決方法,從協商、調解、仲裁到訴訟,每種方式都有其適用的場景和優缺點,5、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該債權人不能以其對合伙企業的債權進行抵銷,此外,如果調解和仲裁的方式無法解決債務糾紛,雙方還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2、如果合伙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全體合伙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向債權人清償剩余債務,6、代位權禁止,即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時,該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人的身份主張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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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八十九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那么合伙結束的債權債務怎么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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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時,通過努力爭取,可以達成如下訴求,這些,都是判決不可能達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歡喜: 1、孩子撫養費給付周期可以寫到23周歲; 2、孩子撫養費可以拆分成生活費、教育費來寫; 3、爭取三套房屋中的兩套,而不用給對方房屋折價款; 4、存款不用給對方分割,對方還要倒給我們補償款; 5、款項可以分期給付,擔心對方違約,可以約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額給付,則剩余款項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請強制執行; 6、可以約定孩子對雙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項目,隨后兩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當事人工程尾款。通過天用律師申請仲裁,裁決對方支付當事人工程款869萬元,同時對方承擔了我方的保全費、律師費、80%仲裁費,幫助當事人獲得了最大權益。
香檳酒醉人,美酒助興來,香檳美酒舉杯同慶! 大律云私董會上主營業務負責人、全國合伙人、專家顧問齊亮相! 集體圍坐面對面相互介紹,與大律家人歡樂地圍坐,深度談心、敞開交流,共進家宴,把酒盡歡。
在父母生前與父母同住并進行照顧,在法定繼承分配遺產時,最終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遺產,既是權利義務對等的體現,也彰顯傳統孝道及弘揚社會核心價值觀。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