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手續費是取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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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1、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2、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中止探望權要由法院來判定,探望權不能被其他人取消或中止。如果仍然受阻,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取消一方的撫養權。那么對方的探望權能否取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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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法律規定來看,子女監護權被剝奪或限制,只能由法院來判決或者進行仲裁。同時,也可以通過與子女的直接撫養人或監護人協商,看看能否獲得諒解,如果不能,還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通過判決來重獲對子女的監護權,當然,前提是想要獲得子女監護權的一方必須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是有利的。那么監護責任離婚后怎么辦,被取消子女監護權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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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探望權可否被取消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權以適當的方式在適當的時間探望子女。探望權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望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撫養的子女,或將子女短暫接回共同生活的權利。一旦發生探望權利糾紛時,首先的救濟方式應當是相互協商,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為目的。那么探望權可否被取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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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家發改委23日印發《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施工圖設計審查費、部分行業環境影響評價收費和招標代理服務費等收費標準和行為。發改委稱,該項措施可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41億元。業內人士表示,該項通知中取消和降低的住房交易手續費大多在百元左右,只是部分降低了住房交易成本,對房價產生的影響微乎其微。通知要求降低及規范的建設項目收費還包括:一是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圖設計審查收費標準,并實行上限控制。三是降低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上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并設置收費上限。那么發改委:5月起降低住房交易手續費等項目收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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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專家也表示,取消社會撫養費制度對響應國家號召、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群眾也不公平,計劃生育仍是基本國策,需有一定制度制約。對于社會撫養費是否會廢除的問題,國家衛計委宣傳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宋*立稱,不會取消征收社會撫養費,這對響應國家號召、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的群眾不公平。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助理、教授宋-健指出,社會撫養費會隨著人們生育觀念的轉變和政策的不斷完善而越來越少,最終將會消亡。那么社會撫養費會取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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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擔保人是一般擔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擔保,只要借款人還有財產、有還款能力前,擔保人無需承擔還款責任,1、一般保證,只有當債務人真的沒有履行能力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2、連帶保證,期限滿了,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是連帶擔保,那么只能要求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取消擔保,如果擔保人想取消貸款,那么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約定是怎么樣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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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可以取消對方監護權嗎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監護權和承擔監護人義務。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剝奪,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監護權。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而產生的,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系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那么可以取消對方監護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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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當時因為在疫情地邊邊被臨時管控,沒有證明,我又給攜程去了電話,問他們酒店非疫情原因取消是否要收取全部房費,但攜程明確表示若酒店同意取消,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表示愿意再和酒店協商,但結果依然是酒店不予取消,我當時有點氣憤了,又給酒店方打電話,她說退掉房間,攜程會收取手續費和全部房費,除非我出具疫情耽擱行程相關證據,攜程才不收取費用,其次是酒店,為了說服攜程,捏造本人已經在東山島,訂酒店前一天晚上咨詢了酒店核酸相關事宜,取消訂單純粹是自己不想住,而非疫情原因。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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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墊資公司收取2%至5%的“墊款”手續費,墊資公司收取2%至5%的“墊款”手續費,2、墊資公司收取2%至5%的“墊款”手續費,15天之后:每天收取墊資額的千分之二,15天之后:每天收取墊資額的千分之二,簽約費是一次性收取的,一筆業務只收取一次,具體收費標準因公司而異,有的按墊資金額的0.3%收費,有的是3000~5000元。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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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0取消社會撫養費雖然有各界人士都在討論取消社會撫養費的問題,但是我國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尚未被修改、替代或廢止,也就是說,現階段依然是要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何謂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于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對征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作出了規定。那么2022取消社會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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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要撫養費能取消對方探望權嗎不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給付撫養費和探望權是兩回事,撫養人不能因為不收取對方的撫養費,而剝奪對方探望子女的權利。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那么不要撫養費能取消對方探望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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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不給撫養費可以取消探視權嗎離婚不給撫養費也不可以取消探視權。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起訴對方,要求其支付撫養費,但是不能阻止對方行使探視權。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也不得禁止對方的探視權,探視權是法定權利,只有當父母的探視行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時,人民法院才有權中止。探望權強制執行應遵循的原則一、依法切實執行的原則。規定探望權,應是立法機關考慮到為了子女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父母與子女的正常的接觸與聯系,減少因父母離婚給子女帶來的傷害。但如果將直接撫養子女一方予以拘留或刑事處罰,必然不利于子女的最大利益,所以應慎用。那么離婚不給撫養費可以取消探視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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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房子過戶給未成年子女費用需要嗎夫妻離婚時將房產過戶給未成年子女費用只需要一定的工本費,不需要支付其他費用。關于夫妻離婚房產可以過戶給未成年子女手續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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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航班取消賠償標準:個人購買延誤險的,可以按照保險規定賠償;天氣、突發事件等因素導致航班在始發地取消的延誤費用由旅客自理;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取消,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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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第三十七條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后,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那么民法典監護人家暴能取消監護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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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掛靠經營會帶來哪些風險隱患? 一、合同無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掛靠經營拿到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如果對方知曉掛靠經營事實,就可以單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費用。這樣的情況下,掛靠方就會因此拿不到費用,最終無法創造業績和利潤。 二、行政處罰。一般來說,個人或企事業想要開展經營,是需要依據要求獲取經營資格的。掛靠營業執照的方式,屬于是投機取巧的行為,一般被發現就會面臨主管部門的嚴厲處罰。 三、事故責任。因為掛靠經營,是為了減少人員、資產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業務的能力。一旦發生事故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因此,掛靠行為從法律上講是不合法的,同時掛靠經營還會為后續生產經營埋下很多風險隱患。
??遺囑人立了多份遺囑,最后應該以哪份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普法講堂 立遺囑之后感到后悔了,可以將遺囑全部撤回,使其自始不發生效力;也可以只對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變更,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還可以立一份新的遺囑,使舊的遺囑自動失效。立有數份遺囑,均為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立的那份遺囑內容為準。《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的法律規定。公證遺囑具有與其他形式的遺囑同等的法律效力。
1,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并在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 2,《民法典》在原《繼承法》規定的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的基礎上,將遺囑形式擴展為自書、代書、打印、錄音錄像、口頭遺囑,使我們在立遺囑的選擇上形式更多,也更加規范。 3,為了促進遺囑人意思自治的實現,《民法典》還取消了公證遺囑的最高效力地位,構建起多種遺囑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有助于保障人們利用遺囑形式處分財產的權利。
??不要掛名對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東。 離婚時,對方可以把大額債務都解釋成用于公司經營。這就是典型的“共同經營”,屬于共同債務。 ??取消手機指紋開機,設置鎖屏密碼和sim卡的PIN碼。避免對方用你手機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機里使用——搞網絡借貸,向債權人發出確認/追認債務的短信。這樣個人債務就變成共同債務了。 ??要掌握對方的銀行賬戶、保險單、股票賬戶。 離婚時,如果沒有這些財產線索,等于分割不了對方的財產。除非你能找到有資源的人,花重金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