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詢一下關于私人借款利息的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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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通常,出借人會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貸款期限、貸款金額等因素計算出一定的利息,網貸利息怎么算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借款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算公式:網貸利息=本金×,在我國,一般網貸借款利息是由服務費和利率兩部分構成的,網上貸款利息一般多少1、遵照《民間借貸法》中規定年利率不得超過24%.網貸利率年利率不超過24%即合法,雖然我國不承認復利,但只要核算年利率不超過24%,就不違反法律相關規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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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沒有約定借款利息或約定不明怎么辦1、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期內利息不被法院支持。那么雙方沒有約定借款利息或約定不明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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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后敲詐勒索罪利息的量刑標準是會視具體案件來判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第三條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多次敲詐勒索”。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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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生活中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款行為是時常發生的,但是利息也是可以規定利息的,即使是這樣有時候借款人還是不還錢,這時候債權人應該如何解決呢?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那么個人借款如何約定利息?借款人賴賬不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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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間借貸糾紛的法律條文有哪些 (一)基本法律規定 利息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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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借貸雙方進行借貸活動的時候,未對利息進行約定的,視為沒有約定,債務人可以不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借款雙方未約定利息因利率發生爭議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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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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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張借款利息1、借款合同解除后如果是方違約而解除的出借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主張利息。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那么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張借款利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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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值得提醒的時,公司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時,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支付利息的單位代扣代繳。那么公司向個人借款利息是怎么處理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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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6、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7、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8、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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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如果仍在提供借款時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的,則借款人只需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借款人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時,銀行首先把貸款本金平均分配到每個還款月中,這時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本金和剩余貸款在該月所產生的利息,這種還款方式借款人還款的壓力比較大,不過支出的總利息要比等額本息少。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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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朋友之間的借款糾紛很常見,雙方因為關系良好,受到感情約束,在借貸合意的表達方面,有時候表達的比較模糊,基于信任以及法律意識的淡薄,有些時候關于利息的約定就為口頭約定,并未書寫在紙面上。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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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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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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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幾個亮點被吳律師實現了?? 1.未約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還部分借款,視為債務追認,共同償還 3.律師費和訴訟費全部由對方承擔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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