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之前的男朋友跟我一起租房子,吃住一切花費都是我出,而且他還說單位用錢讓我在支付寶給他套現,之前每個月還花唄借唄,目前四五個月都是我還,他不還錢,而且支付寶的名字是他媽媽,現在上訴能勝嗎,還是該怎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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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生活中合同可以說是隨處可見,買車要簽訂合同,上班也要簽訂勞動合同,租房子也是要簽訂合同。所以合同糾紛經常會發生,當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對于法院的判決不滿意是可以上訴的,今天就給大家普及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上訴書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上訴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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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再次從區域上來講各地生活水平不一樣在省內合肥作為省會城市當然收費是排在前頭的通常都是五千元起步三千元的已經很少了其次是馬鞍山蕪湖和安慶這類發展較好的城市。所以之前我們所律師去皖北地區代理一起案子時法官說你們律師費真高是我們這的好多倍。按照合肥的生活標準我們合肥律師如果也按你們這個標準走那可是很難生存了。從專業領域上來講請離婚律師要多少錢具體多少還要考慮專業型離婚律師和綜合型專業搞婚姻的律師要比綜合型律師收費高。在合肥請離婚律師要多少錢?綜合來說在合肥城區范圍內一個離婚案子的律師費五千到二萬之間是比較正常的,當然財產較多的除外。那么找離婚律師需要花費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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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如果在一審案卷及宣判和送達筆錄中均未有任何上述法定必須告知事項的記載和說明足以證明一審法院并未通過任何形式宣告和告知上訴人在該院判決生效之前不得另行結婚嚴重違反了法定的程序依法應當發回重審。我們在上訴時一定要注意此程序違法現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不滿離婚一審判決可以提起離婚上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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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男朋友將房子過戶給了女方,那房子就屬于女方的了,與男方沒有任何的關系。男朋友過戶房子給自己女朋友之前,一定要好好考慮清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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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件已受理不是立案,受理后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才能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且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公安機關審查后,發現有犯罪事實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才會立案;受案是立案的前提,公安機關在立案之前,應當先進行受案處理。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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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在對借款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原告自認向被告鄭_出借的資金來源是通過套取其持有的信用卡資金獲得,其中包括了原告套現后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出借及將其名下信用卡直接交付被告套現出借兩種方式,出借金額包括了套現本金及手續費。原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表面上是原告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將款項出借給被告,而實際上原告是通過信用卡套現這些款項后再出借給被告,這種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屬于無效法律行為,雙方基于違法行為立寫的借條,也屬于無效合同。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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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查詢華律網官網得知,二審沒有新證據正常情況下不能推翻一審,但一審法院對于案件的事實還沒有盡到責任,那么就會推翻之前一審的判決,4、當事人一審勝訴后被告又上訴的,在二審中上訴人無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其他證據,則還是有較大勝訴可能的,但如果一審確實存在認定事實錯誤、法律適用錯誤,二審勝訴可能性也是很大的,一審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二審勝訴大嗎1、一審駁回訴訟請求上訴不一定會贏,上訴能否勝訴要看當事人有沒有支撐其上訴請求的證據,一審敗訴二審有希望嗎1、一審敗訴后二審勝訴的希望是不一定的,主要是看有沒有新的證據和具體案情的,二審能否推翻一審判決,主要是看一審判決事實認定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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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勞務分包合同糾紛被告上訴狀的相關法律知識勞務分包合同的定義和特征勞務分包合同是指承包商將所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勞務分包企業完成,并與之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一、勞務分包合同糾紛被告上訴狀的寫作方法上訴狀的首部在上訴狀的首部,應當寫明原告與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基本信息,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類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1)工程款支付糾紛:指因發包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用而引起的糾紛。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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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鄭某以承包工程資金緊張為由向王某借款,王某用自己的信用卡刷卡套現后,又以現金、微信轉賬和支付寶轉賬的方式出借給鄭某10萬元。原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表面上是原告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將款項出借給被告,而實際上原告是通過信用卡套現這些款項后再出借給被告,這種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屬于無效法律行為,雙方基于違法行為立寫的借條,也屬于無效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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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上訴過程中,當事人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一審法院裁定駁回起訴不當或者有誤,上訴權的行使當事人對一審法院作出的裁定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上訴,總結裁定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的一種處理方式,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訴權并繳納相關費用,那么,法院的裁定駁回起訴后,當事人是否有權上訴呢,裁定駁回起訴可以上訴嗎在許多法律系統中,如果法院裁定駁回起訴,原告通常有權提出上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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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鄭某以承包工程資金緊張為由向王某借款,王某用自己的信用卡刷卡套現后,又以現金、微信轉賬和支付寶轉賬的方式出借給鄭某10萬元。原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表面上是原告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將款項出借給被告,而實際上原告是通過信用卡套現這些款項后再出借給被告,這種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屬于無效法律行為,雙方基于違法行為立寫的借條,也屬于無效合同。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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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旦法庭宣判完畢,你就算一百個不情愿,也必須得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就會依法查封你名下房產,以拍賣所得,償還欠款。但如果借款人拒不執行,堅決要當老賴,寧可跑路也不還錢,情節非常惡劣的,法院還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過份嚴重就會坐牢。現在支付寶平臺也已經關閉了網貸功能,但是,之前在支付寶上的貸款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償還的,合法的借貸關系,想借錢卻不想還錢是絕對不可能的。那么支付寶貸款不還會怎么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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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當事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來加快審理進程,例如提供充分的證據和理由、與對方協商解決爭議、委托律師代理、催促法院加快處理等,收到上訴人的上訴狀后,法院需要對案件進行審查,確定開庭時間和地點,并在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通常情況下,法院會在接到上訴后的1-3個月內進行開庭審理,但這是一個大致的時間范圍,具體的開庭時間法院會在審理前通知當事人,如果上訴理由和證據充分,則法院需要在一個月內安排庭審,并在庭審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庭審。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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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上訴后一般多久處理(民間借貸起訴流程時長)1、法律分析:民間借貸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判決生效后,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法律主觀: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民間借貸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判決生效后,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民間借貸二審改判幾率大嗎1、法律主觀:民間借貸一審勝訴二審法院是有可能進行改判的,6、民間借貸起訴多久判決在法律上并未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應當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處理,具體情況下對于民事訴訟的相關事項,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民間借貸案件的復雜程度來進行判決處理的。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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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離婚上訴期間,一方購買彩票所中獎額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上訴期間,盡管一審法院已經做出準予離婚的判決,單由于上訴行為致使判決未能生效,雙方的婚姻關系在二審維持判決做出之前依然發生法律效力。故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彩票中獎收益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雖然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對于共同財產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并不意味著分割比例對半。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在離婚上訴期間,一方購買彩票所中獎額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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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對于被上訴人方,“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八個字真的太讓人開心了; 現在開始期待下一個作為上訴人方的案件取得“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的結果
我方上訴的案件,法院發回重審了,案件取得階段性的勝利!
房產糾紛之二審上訴案件,在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專家老師的助力下,多方化干戈為玉帛,和解結案,幫助兩位當事人分別獲得北京房產一套、房屋折價款25萬元。
離婚糾紛中引發的民間借貸,通過一審、二審,我方上訴后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新審理,我方再次扳回一局??,上月底到現在已經有兩個案件成功的發回重審,這樣的結果比維持原判決又多了成功的機會,這一切的努力都來自于我們資深的周律師帶領下的成果??。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