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以下持刀搶劫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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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行為人實施搶劫后,為滅口而故意殺人的,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定罪,實行數罪并罰。搶劫殺人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那么搶劫案件的量刑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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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滿16歲犯罪監護人要負什么責任未滿16周歲的話,一般在犯罪之后可能就需要承擔部分的刑事責任,或者不承擔刑事責任。監護人應當承擔管教不嚴和有關民事賠償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那么未滿16歲犯罪監護人要負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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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能以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并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可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此情況下,該公民的買房行為可認定為有效。那么年滿16周歲可以單獨買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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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脅迫行為實施要具有當場性脅迫行為的當場性指的是這種威脅必須在當場發出,如果被害人不將財物交出,威脅就將轉化為暴力,同時,這種脅迫是直接向被害人發出的,如果行為人只是通過其他人向被害人遞紙條、口信等方式進行威脅,就不屬于搶劫罪的脅迫行為,第二種,以脅迫行為的對象為標準,脅迫行為可分為直接侵害被害人的&ldquo,脅迫行為&rdquo,脅迫行為&rdquo,所謂脅迫行為就是以當場實施暴力相威脅,迫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而當場交付財物或被劫取財物的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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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打人不承認沒有證據,可以報警處理,警察會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沒有證據死不承認法律分析:被打人毆打的,被打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沒有權要求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拘留,是否人采取拘留措施,由公安機關決定,沒證據死不承認有用嗎刑事訴訟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證據,對任何人都不能認定為有罪,2、法律主觀:打架沒有證據和監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認一般是不行的,法律主觀:打架沒有證據和監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認一般是不行的,如果被指控搶劫,但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這個罪行,那么在法律程序中,被指控者有權保持沉默,不需要承認任何罪行。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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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低于8周歲的未成年借錢不還的話起訴也沒什么用,因為低于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寫的欠條是無效,但是其監護人應當承擔借錢的后果,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是已滿16周歲,并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欠錢不還的話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一般來說,16歲欠錢不還的,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清償責任,未成年欠錢不還可以起訴對方,如果對方無法承擔民事責任,由對方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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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成年人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1、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但經證實實施了危害行為,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可以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具體分析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法律主要考慮其心理、生理和認知等方面的特點,對其刑事責任進行了如下規定:1、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放火罪、決水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嚴重犯罪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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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即可構成本罪的主體;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而搶劫。例如,出于搶劫財物的目的,而搶劫的卻是槍支、彈藥、爆炸物,仍構成搶劫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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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搶劫過程中過失致人死亡是搶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4、根據我國刑法,搶劫致人死亡仍然定搶劫罪,根據我國刑法,搶劫致人死亡仍然定搶劫罪,搶劫致人死亡的,一般構成搶劫罪,致人死亡是搶劫罪的加重構成要件,2、搶劫致人死亡的定搶劫罪,死亡 ...,在搶劫中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目的是排除搶劫障礙,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都只定一罪,即搶劫罪。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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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16周歲女性發生性關系構成犯罪嗎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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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處罰方式對于事后搶劫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來說,其處罰方式需要根據其犯罪行為的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來決定,結語事后搶劫致人死亡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其定罪和處罰都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具體操作,三、事后搶劫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事后搶劫致人死亡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其刑事責任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故意殺人罪:如果行為人在搶劫過程中故意殺人,那么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定罪處罰,其他犯罪:除了以上三種情況外,還有一些其他犯罪行為也可能導致事后搶劫致人死亡的情況發生。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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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dquo,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8種嚴重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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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年滿16周歲的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承擔主要以上責任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主體,要承擔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那么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年齡是16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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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事故發生地、肇事方住所地、保險公司所在地皆為蘇州,因此在案件辦理思路上,元甲工作人員以和解為主要策略,積極聯系保險公司,并找到北京的理賠老師溝通適用北京的賠償標準,但是委托人咨詢了專業的律師團隊,一起無傷殘的案件不僅得到了足額的賠償,還適用了北京標準,而且在短短16天內就拿到委托人滿意的賠償款,辦案詳情劉先生在北京治療期間,打聽了很多人之后找到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認為在交通事故賠償領域找元甲律所肯定是對的,希望元甲律師可以幫助自己拿回應得的賠償,一起無傷殘的案件不僅得到了足額的賠償,而且適用了北京標準,還在短短16天內就拿到自己滿意的賠償款,事故發生后,劉先生在蘇州市中醫醫院、北京市通州區次渠衛生院分別進行了治療,接受委托后,元甲律師團隊立即開展工作,分析案件事實,從還原事實、適用法律多方面研究討論制定訴訟策略。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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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當委托人都放棄的時候沒想到元甲的執行還在持續跟進,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決,16年的執行,2017年的破產,2019年的重組,2020年的執行,2022年的回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的堅持不懈,當事人的苦苦等待,終于等來了法官通知領款的喜報!這一刻是值得紀念的!
4年維權經歷,困難重重,元甲律師助力獲賠近86萬!這一面錦旗傾注了律師大量心血,屬實來之不易! 2016年,楊女士不幸發生交通事故, 因現場情況復雜,事故責任無法劃分。楊女士受傷嚴重,共27處損傷。元甲律所專案組通過訴訟爭取有利的責任比例, 案件經歷鑒定、重新鑒定、補充鑒定、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窮盡了所有司法程序,歷經4年之久的艱辛維權之路,終于在元甲律師的努力下二審維持原判,幫助傷者獲得賠償859245.96元。
支持死者妻子20年撫養費,同等責任判賠116萬。作為代理人努力讓每一位客戶感受到公平和正義。
支持死者妻子20年撫養費,同等責任判賠116萬。作為代理人努力讓每一位客戶感受到公平和正義。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