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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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施工單位停工,建設單位怎么處理法律分析: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往往會因為意料之外的因素,導致工程的停工,因停工造成的糾紛損失,需要合同雙方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途徑來認定責任歸屬,工地違法施工怎么處理法律分析:1.違法施工單位,除責令停止施工,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可以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工,并可處以工程總造價0.5%至2%的罰款,第十二條 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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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強奸罪的犯罪構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強奸罪是指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而構成的犯罪,三、強奸罪與相似罪行的比較強奸罪與強奸幼女罪的區別:根據刑法的規定,強奸幼女罪是指行為人明知對方為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強制猥褻侮辱罪不要求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在性關系,而強奸罪則要求行為人通過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在具體案件中,犯罪構成包括以下要素:犯罪主體:強奸罪的主體為男性,即行為人必須是男性。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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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3、強奸犯一般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如下: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強奸罪怎么判刑,可以判緩刑嗎1、法律主觀:如果強奸罪的罪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話就能判處緩刑,犯強奸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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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怎么賠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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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者未及時停車等待處理或未履行事故報警、報告等義務,擅自逃離現場的行為,為了減少交通逃逸的發生,我們應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加強執法力度,安裝監控設備,并鼓勵公眾參與交通安全監督,二、交通逃逸的法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交通逃逸屬于違法行為,肇事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文將詳細介紹交通逃逸的判定標準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以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和應對這一問題,根據判定標準,肇事者逃逸行為可以被確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責任如下:1. 刑事責任:交通逃逸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肇事者如果造成他人死亡,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處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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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間諜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分子,在外國機構、組織或者個人的要求和提供的資金、設備、物品或者其他事項的支持下,利用自己在我國的地位、職務或者其他影響,為他國從事情報活動提供便利、情報、情報技術或者其他支持的行為,在外國機構、組織或者個人的要求和提供的資金、設備、物品或者其他事項的支持下,利用自己在我國的地位、職務或者其他影響,為他國從事情報活動提供便利、情報、情報技術或者其他支持的,以間諜罪定罪處罰,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國家機關、軍隊、國防科技工業、外交機關、新聞出版、通信、情報、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民航、海關、邊防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和掌握的機密情況,為外國提供情報、情報技術和情報支持的,也構成間諜罪,最高刑期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間諜罪的最高刑期為死刑,并可以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案例分析2007年,因涉嫌間諜罪被捕并于次年被判無期徒刑的美籍華人李文和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間諜罪是一種嚴重的罪行,其罪責由刑法規定。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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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開發商擅自改變小區的規劃,首先是看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里面是否有約定,如果有約定,就按照這個合同里面約定的違約情況進行處理,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法律分析:開發商擅自改變小區的規劃,首先是看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里面是否有約定,如果有約定,就按照這個合同里面約定的違約情況進行處理,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擅自改變房屋規劃怎么處理1、法律主觀:開發商的行為構成 合同違約 , 購房 方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 違約金 ,承擔 違約責任。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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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該條款的規定,犯罪主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損害社會公共秩序為手段,在公共場所故意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尋釁滋事罪是刑法中的一項重要罪名,該罪名主要是指在公共場所或者通過互聯網等公共傳播媒介,故意制造、散布謠言、不實信息、挑釁、辱罵、誹謗等行為,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名譽、榮譽和權益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輕微情節的犯罪主體可以免于刑事追究,而情節較重的則可能面臨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的刑罰,并且可能會被處以罰金。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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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對間諜罪行進行打擊的過程中,國家法律制定了一系列刑法,其中規定了間諜罪的最高刑罰,間諜活動對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構成了巨大威脅,因此各國都采取了嚴厲的法律措施來打擊和懲罰間諜行為,然而,不論國家如何界定間諜罪行以及相應刑罰,對于間諜活動的打擊和懲罰都一直是各國法律的重點,根據該法律,間諜罪行包括協助敵對勢力、泄露國家秘密以及為外國刺探國家機密等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故意為境外提供國家秘密的行為屬于間諜罪行,最高可處以死刑。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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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保護正常的民間資金融通,精準懲治非法放貸犯罪活動,《意見》將打擊目標鎖定社會危害性最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貸,明確在定罪量刑時以單次實際年利率超過36%的非法放貸為基準,并且從非法放貸數額、違法所得數額、非法放貸數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幾個方面,規定了&ldquo,《意見》針對非法放貸活動易于衍生上下游犯罪的特點,明確除刑法、司法解釋另有規定外,為從事非法放貸活動,實施擅自設立金融機構、套取金融機構資金高利轉貸、騙取貸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擇一重罪處罰。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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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認為李先生一直按約定交納房租,并無違約行為,可租期還沒有到,房東就擅自清空房屋,屬于違反法律的行為,法律規定的租賃合同定義是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出租人與租戶雙方責任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使用對第三人侵權責任,本條是關于出租人不負租賃物使用以及對第三人侵權責任的規定,二、案例分析:房東就擅自清空房屋,屬于違反法律的行為李先生2020年和同事在浙江租了一個房子, 租期為一年,由于工作原因,暫時去了外地工作。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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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刑法274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犯罪的情節、犯罪的后果、犯罪的動機、犯罪的手段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而確定的,刑法274敲詐勒索罪量刑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法274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犯罪的情節、犯罪的后果、犯罪的動機、犯罪的手段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敲詐勒索的數額超過了法定刑的最高限額,或者采用了特別嚴重的手段,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后果,那么刑罰將會更為嚴厲,敲詐勒索數額在5000元以上但不超過10000元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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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對方使用進口藥沒有經過保險公司的同意其次是對方使用進口藥沒有經過保險公司的同意,雖然進口藥不在第三者保險的報銷范圍之內,但是如果對方車主確實有使用的需要可以主動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如果保險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大膽放心使用, 因為保險公司同意就意味著保險公司是愿意報銷這部分進口藥品的費用,交通事故,當事人全責,買了第三者保險100萬,對方用了進口藥對于進口藥的費用可以不予報銷賠償,其它部分的醫療費用需要正常報銷賠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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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解釋什么罰金之前,我們立案來了解以下我國刑法中對刑罰的規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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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什么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居間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依法成立的居間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簽訂居間合同后,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間費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登記在母親名下的房屋,在父親去世后,母親自行處理,通過贈與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其中一個女兒,贈與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雖然只登記在母親一人名下,但屬于父母夫妻共同財產,在父親去世后,房屋屬于母親與所有子女共有,母親無權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贈與其中一個女兒,最終法院認定母親與女兒簽訂的贈與合同無效。 如果想過戶房屋,最好提前咨詢律師,避免出現此類情況,不僅過戶行為被認定無效,最終還要浪費高額的過戶稅費。
父親在世時,繼母偷偷瞞著父親將登記在繼母名下的房屋過戶給繼母的親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該房屋雖然登記在繼母名下,但購房時使用了父親與繼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齡、農齡,依法屬于其二審夫妻共同財產,父親享有該房屋產權。繼母在未征得父親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過戶,其過戶行為應屬無效,房屋應恢復登記至原始登記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