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承擔需要通知債權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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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相關法律知識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第五百四十八條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那么債權轉讓中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時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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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的應由原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嗎應由原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進行通知,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條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那么債權轉讓的應由原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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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法律主觀:《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 債權人 轉讓債權,未通知 債務人 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2、法律主觀:債權轉讓需要 通知債務人 ,否則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效力,2、法律主觀:債權轉讓需要 通知債務人 ,否則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 債權人轉讓債權 , 未通知債務人 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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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人部分債權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系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法律規定民法典第546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該規定是為了避免債務人重復履行、錯誤履行債務或加重履行債務的負擔。債權人以登報的形式通知債務人并不違反法律的規定。那么債務轉讓需要通知債權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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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條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第五百五十條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的負擔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那么債權債務多次轉讓是否需要通知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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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轉讓權利是法律賦予其的一項權利,債權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基礎上處分自己的權利。但是,由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債權人的轉讓權利的行為會給債務人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在債權人的轉讓權利時給其增加相應的義務,更有利于保護債務人的合法利益。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這樣規定一方面尊重了債權人對其權利的行使,另一方面也防止債權人濫用權利損害債務人的利益。只有在受讓人同意的情況下,債權人才能撤銷其轉讓權利的通知。那么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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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讓是關于債權人,債務人,債務受讓人三方達成協議后的結果。因此債務人需要通知債權人,下面由措天下小編為大家講解:債務轉讓通知書怎么寫,債務轉讓如何通知債權人以及債務轉讓的生效條件!第四條丙方承諾本協議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本協議中已被轉讓的債務的履行。第五條其他事項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為債務轉讓涉及到由他人或者次債務人清償問題,而債權人不了解他人或者是債務人的清償能力,因此會對他的經濟能力,清償能力抱有懷疑,所以債務轉讓應當經過債權人同意才能發生效力。4、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同意。那么債務轉讓通知書怎么寫,債務轉讓如何通知債權人以及債務轉讓的生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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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該條的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由該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2010年2月10日,丙公司向法院提起債權轉讓確認之訴,請求確認甲、乙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對其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通知須由原債權人積極主動履行,在形式上應有一定要求,特別是對于所轉讓的債權數額較大,所涉當事人均為人的債權轉讓,筆者認為,應采取書面通知的形式,加蓋公司印章,且應送達到債務人。債權轉讓通知應具備兩個層次的內容,第一個層次應是告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協議存在的事實,第二個層次是告知債務人應在債務到期后向所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履行債務。那么債權轉讓的應該由原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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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否則,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而相對的,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債權不能轉讓,如撫養費、贍養費等。在合同中約定禁止轉讓債權的可以是明確規定絕對不能轉讓,也可以是附條件的不允許轉讓,但是只要是當事人符合法律的約定都有效,如果債權人未按合同約定而將債權轉讓,則該轉讓無效。那么債務轉讓通知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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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故法院判決林某與張某之間的債權轉讓對債務人張某有效,張某可以憑此債權對張某行使抵消權,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債權的轉讓是債權人和受讓人之間發生的合同關系,債務人并不是轉讓合同一方的當事人,所以債務人的同意與否并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成立。但債權的轉讓涉及到債務人向誰履行債務有效的問題,所以,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只有通知債務人后,該債權轉讓才能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其與債權人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人出具的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兩種通知的法律效果應同等。那么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需要通知債務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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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應理解為,債權人作為主語,將轉讓權利的作為省略狀語,那么后一句應當通知債務人主語當然是債權人。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法院責令履行通知的主體是原債權銀行,也即債權轉讓中的債權人。在通知未到達債務人前,其債權轉讓協議僅在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發生效力,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而此時債務人尚未加入到債權轉讓關系中,受讓人與債務人之間并沒有發生合同關系,債務人不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那么受讓人就沒有資格向債務人作出通知。而在正式通知以前,合同關系仍只存在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而債務人與受讓人沒有發生合同義務,所以應當只能由債權人履行通知義務。那么債權人轉讓權利未通知債務人,那么該轉讓對債務人是否發生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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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應由原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嗎是的,債權人應當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條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那么債權轉讓應由原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通知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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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轉讓債權后未通知債務人有什么后果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該通知債務人,如果沒有通知的,則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可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轉讓的限制有哪些債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所謂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但合同債權的客體主要是行為,即債務人應為的特定行為。任何一方違反約定而轉讓合同權利,將構成違約行為。原批準機關對債權的轉讓不予批準的,轉讓無效。那么債權人轉讓債權后未通知債務人有什么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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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如果債權不存在則轉讓行為無效。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債權轉讓必須由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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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后受讓人可否要求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必須要通知債務人這是債權人的義務。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那么債權轉讓后受讓人可否要求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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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假離婚轉移財產躲債務?當心法律后坐力!?? ??離婚協議里的"凈身出戶"可能被債權人一紙撤銷,該還的錢一分都跑不掉!
??股東出資都有哪些方式可供選擇? 貨幣出資簡單直接,把錢投進公司一目了然。非貨幣出資,像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也可行,但這些得經專業評估作價,確保價值真實,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比如以專利技術出資,就需專業評估確定價值。 按公司章程按時足額出資,是股東的重要義務。若股東沒按時足額繳納,不僅要向公司補齊,還得向已按時足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更重要的是,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沒履行或沒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無法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可見,股東出資絕非小事。一旦違規,對內要向其他股東負責,對外可能要為公司債務“買單”。如果您也涉及其中,不妨在操作之前與我們溝通交流~
“法理容情,情系萬家”,這是阿姨自己提的感謝詞?,阿姨多次雙手合十表示感謝,我們都很動容????~民間借貸案件,債務人未出庭應訴,債權人證明借貸事實難度增加???,經過我們庭前溝通制定方案、搜集多項證據相互印證、梳理案件脈絡陳述事實、庭后提交代理意見表明觀點,本案獲得圓滿成功????!真心祝福善良的人們都能事事順意???
?從大興法院的民事調解到豐臺法院的《工程合作協議書》具有高度蓋然性一審判決勝訴,從北京天用律所專案組綜合研判“債權人代位權”向集團主張債權到北京二中院維持原判,再到執行階段足額保全扣劃260萬工程款 ??歷經近兩年時間,北京天用律所專案組全體成員始終不懈的努力,就是真心希望案件有個圓滿結果[慶祝]北京天用律所擁有專業的交通理賠團隊、頂尖的債權債務綜合團隊、一流的婚姻團隊、榮獲千萬物業認可的專業物業團隊,愿為您和家人提供永遠的法律咨詢,天用將是您終身的法律摯友
??元甲第3342面錦旗?? 【債權人代位析產,元甲代理被告勝訴】 ??因債權債務糾紛,一家三口被訴至法院,找到元甲為其維權。 ??元甲婚姻家事團隊,全面分析案情,把握每個細節,最終大獲全勝。 ??為了表示感謝,特送來錦旗一面[玫瑰]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