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還款期限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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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具體還款方式由經辦行與借款人協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經銀行審批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所有手續后,銀行以轉賬方式向借款人指定個人結算賬戶發放貸款。那么房產抵押貸款擔保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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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那么過了擔保期限貸款人沒還款,擔保人還要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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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約定還款期限擔保責任是什么約定還款期限擔保責任是一般保證。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那么約定還款期限擔保責任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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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還款日期是擔保期限嗎還款日期不是擔保期限,擔保期限由當事人另行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那么還款日期是擔保期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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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與擔保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約定追償訴訟時效的具體期限,比如,當債權人對擔保人提起訴訟后,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況導致訴訟無法繼續進行,那么追償訴訟時效將被中止或延長,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民事訴訟行為可能會中斷或延長追償訴訟時效,總的來說,擔保人還款后的追償訴訟時效是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擔保人還款后的追償訴訟時效并非絕對適用于全部情況,如果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追償訴訟時效的期限,那么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默認為兩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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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期還款擔保期限怎么計算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睹穹ǖ洹返诹倬攀l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那么分期還款擔保期限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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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后,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那么過了擔保期限貸款人沒還款擔保人是否存在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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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期內約定的最長期限1、“擔保法”第25條和第26條規定,如果擔保人和一般擔保的債權人和共同擔保人未在擔保期內達成協議,則擔保期為自履約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那么擔保約定還款最長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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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是多久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因此,訴訟時效期間完成后,權利人的實體權利并沒有喪失,法院仍應當受理,但是義務人有時效抗辯權,而在保證期間內,如果債權人未向保證人提出權利請求,保證期間完成后,保證債權未成立,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亦不生效力,從而成就保證債務請求權消滅的法律事實,法院對此不應受理。那么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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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擔保期限過了擔保人則沒有責任,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貸款擔保期過期了怎么辦被銀行起訴:若貸款還不了,法院會要求強制執行拍賣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所有財產,貸款擔保人過了擔保期限還有責任嗎法律主觀:擔保期限已過,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就具有連帶的還款責任,逾期以后銀行會計算大量的罰息,這會增加貸款人與擔保人的還款壓力,其次也會對擔保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擔保人也會接到催收電話。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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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還款期限超了擔保合同要如何處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擔保合同成立的條件根據《擔保法》第93條的規定,擔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幾種:(一)在主合同中訂立擔保條款;(二)在合同之外單獨訂立書面的擔保合同;(三)擔保人向債權人發出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四)保證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的。那么合同還款期限超了擔保合同要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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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期限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2年;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33條的規定,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滿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限的長短,關系到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期限的長短,對于保證人和債權人而言,該期限非常重要。可見,就本案而言,劉某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張某在2013年5月20日前歸還借款,那2013年5月20日就是張某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張某的保證期限就是該日起的6個月。那么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擔保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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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那么沒有還款日期擔保期限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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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但約定了2年擔保期限怎么處理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因此,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確定的合理還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故李某要求趙某在2012年底償還借款,趙某未償還借款的訴訟時效從2013年1月開始起算,至2013年7月起訴時,并未超過2年的訴訟時效,趙某的抗辯不能成立。那么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但約定了2年擔保期限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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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最長是六個月,民間借貸中,擔保人的保證期限由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限最長為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確認借款擔保人其實就是為了保障債務債權關系能夠如約履行下去,擔保人也有義務監督債務人如期還款。那么借款擔保人期限最長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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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處理十幾年沒有結果,委托天用律所4個月解決!當事人用自己的保險單做擔保幫助朋友周轉資金,但朋友拖欠十幾年年多仍不還款。天用律師幫助雙方庭上和解,要回本金及利息58萬元,同時獲得經濟損失6萬元!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借條沒寫還款期限,一直不給錢怎么辦?
借條沒寫還款期限,一直不給錢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