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詢一個問題,我在不清楚的情況下被做了第三者,后來知道真相后選擇了分手,但對方女方一直糾纏,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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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屬于附義務的贈與可以要回,在司法實踐中為另一方的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金額會被認定為是贈與,6、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1、一般情況下,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分手了,轉賬的錢還能要回嗎,3、分手后轉賬的錢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轉賬金額具有特殊含義,或者雙方在戀愛期間共同消費了這些資金,那么這些款項可能會被視為一般贈與,分手后不需要返還。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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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使第三者的行為是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將第三者納入離婚案件作為被告,受害配偶能否對第三者提起訴訟的可能性在中國法律體系中,離婚訴訟通常僅涉及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調整和分割,在婚姻法律實務中,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導致夫妻關系破裂,進而離婚的案例并不鮮見,可以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嗎不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但是可以起訴第三者重婚罪、破壞軍婚罪或者侵犯夫妻共同財產,因第三者導致夫妻離婚,可以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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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給小三的分手費妻子有權要回嗎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妻子就有權要回。在婚姻中,男方出軌,包養“小三”,讓“小三”將錢物歸還的情況并不鮮見。妻子要明確的是,由于婚姻關系沒有破裂,男方包養“小三”所花的錢物,都屬于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妻子可以把丈夫為“小三”置辦的這些東西爭取過來。從“第三者”到“二奶”再到“小三”,這些詞語大家想必已不陌生。按此規定,對于“分手費”,以是否已實際交付來分情況處理,如果已經給付了,包養一方是不能反悔的,反悔了法院也不會支持;如果只是承諾了或寫了協議,但并沒有給付,“小三”想打官司要回“分手費”,一樣不能得到支持。那么丈夫給小三的分手費妻子有權要回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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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小三返還財產配偶出軌證據、配偶向第三者轉賬記錄、小三的身份信息,這三大類證據,去法院起訴,打一個&ldquo,原配搜集以上重婚證據,去報警or法院起訴重婚罪,這是刑事犯罪,渣男小三都要吃牢飯,如果證據齊全,法庭上小三也拿不出別的證據去辯解,只要原配勝訴,法院就會判決小三返還財產,包括配偶送出的房車、紅包、轉賬、送的奢侈品禮物等,但是,針對此一身份權遭受侵害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我國法律僅規定了,當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的過錯方賠償精神損害,而不是向"第三者"提起,但是你起訴小三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是不會支持的,雖然他們的婚外情給你帶來傷害,侵害了你的配偶這一身份權,小三破壞我的家庭,我要去法院起訴小三插足他人婚姻,我要讓小三給我賠禮道歉,給我精神損失費。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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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5、法律分析: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分手費不是合法的債務關系,所以在分手時即使一方索要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2、法律主觀:分手費合法,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分手費約定不是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當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后,要“分手費”受法律保護嗎,2、法律分析:從分手費的特征和給付方式看,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的行為應為要式法律行為,即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必須以書面形式,而不能采取口頭形式,否則,不能受法律保護。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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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懷孕分手賠償法律分析:男方主觀上沒有過錯,原則上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法的規定,婚姻家庭受到法律嚴格的保護,禁止任何人破壞他人的婚姻家庭關系,因此,即使不知對方已婚而被騙與對方同居,被騙者也不能要求對方對其進行賠償,其賠償請求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體系內得不到支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男女雙方同居,女方懷孕流產,男方主觀上有過錯導致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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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花的錢分手后要不要還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根據相關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藝認人之i間你借貸關系,而花的錢也是必須返還的,戀愛期間借的錢分手之后是需要還的,第一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根據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間戀人之間以借貸關系,而花的錢是也是必須返還的,前男友跟我借的錢,在分手之后應該要回來,假如前任欠你錢,你首先要明白,雙方已經分手了,你們的戀愛關系已經不存在了,應該有意識地、理性地讓對方歸還,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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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劉女士通過支付金錢的方式要求第三者離開其丈夫的行為顯然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據《民法典》第8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又依據《民法典》第153條第2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該贈與行為及雙方已經實際成立的贈與合同應屬無效,其有權要求第三者返還贈與款項50萬元,案件亮點當事人在與對方調解還是等待判決的過程中猶豫了,因為劉女士想通過判決書的形式來確定第三者破壞他人婚姻的事實,但元甲律師建議:如果法院出判決書,則會出現其丈夫的名字,對她繼續維持婚姻的目的不利,于是劉女士聽取了元甲律師的意見,果斷選擇調解結案。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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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 男女朋友分手的經濟糾紛處理方式如下: 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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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5、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戀愛分手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1)當事人雙方先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起訴法律分析: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 男女朋友分手的經濟糾紛處理方式如下: 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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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年后,老王妻子發現丈夫的婚外情,要求離婚。老王為了挽回妻子,遂跟小李提出分手,當時出于愧疚,簽訂了一份“分手協議書”,稱以后見面小李要裝成陌生人,老王就贈送小李一套房,小李欣然同意。小編來告訴你:1、“分手協議”無效為什么“分手協議”是在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簽訂是無效的?訂立合同屬于民事活動,合同的訂立應尊重社會公德才有效。簽訂的“分手協議書”是基于雙方不正當男女關系而形成的,兩人的行為違背了社會公德,損害了社會的公序良俗,簽訂的協議也是無效的。那么婚外情與第三者簽訂的“分手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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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分析: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協議書怎么寫才具有法律效應 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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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當中離婚訴訟由于第三者插足導致分手離婚的情況較多,但是如何在離婚訴訟中,提供強有力的證據認定“第三者”卻是在實踐中是否能夠要求過錯方提供賠償的重要依據。這些證據只是間接的證據,其證明力相對較小,一般法院不會因這些證據而認定對方有過錯。那么哪些證據可以作為認定第三者的證據呢?一是類如“保證書”、“道歉書”等相關的書面證據,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悔改書等。那么離婚時哪些證據可以有力的認定“第三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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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能夠證明轉賬的用途便不屬于借貸或許大家在熱戀的過程中不會考慮太多,轉賬時就直接轉了,或許就是為了滿足對方的一些心思,但真的分手了之后會做出很多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尤其實在關于錢財這方面上,更是會有無限的糾紛,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該不該還,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不該還,那么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這些轉賬的用途,便屬于借貸了,會存在找對方借錢的成分在其中,雖然可能真實情況并非如此,但一旦兩個人有矛盾,再好的感情都將失去,也就會做出很多傷害對方的事情來。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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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戀愛分手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1)當事人雙方先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起訴法律分析: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如果當事人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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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的賠償責任: 1、車輛駕駛員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車輛駕駛員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員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車輛所有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車輛所有人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被盜、被搶、被騙等情況下。 3、第三者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第三者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何才能多分財產? 首先,想要分的更多財產,在離婚之前就要調查清楚對方名下的財產有哪些財產以及對方是否轉移財產,都查出來,擴大夫妻共有財產的范圍,這是多分財產的前提; 其次,如果可以舉證證明對方存在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包括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就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再次,如果對方有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與第三者重婚等行為,或者其他嚴重損害夫妻感情的行為,可以要求賠償; 最后,如果你在婚姻存續過程中,照顧老人、孩子比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補償。
同居期間的贈與分手后能否要回嗎?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戀愛并贈與財物,如該財物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未經配偶同意的贈與行為系無權處分,非經追認贈與行為不發生效力,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該財物屬于贈與方個人財產,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