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咨詢工商局
-
答看合同約定
-
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
答勞動者在公司辦理正常離職手續,但公司后期以各種理由拖欠工資的,建議勞動者反映到就業局或者仲裁委員會處理,要求公司按期發放工資。
-
答你好,需要看租房合同中怎么約定的,合同中關于日常維修責任是由誰負責,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
答設立全資子公司不屬于股權投資的形式之一。股權投資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但其動機在于投機或者調整資產結構、增加可流動資產等。全資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設立全資子公司動機在于確減少其他競爭者獲取公司競爭優勢的機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答公司收購合同的寫法:1、應寫明收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基本信息;2、寫明收購價款;3、寫明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4、寫明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5、寫明違約責任;6、寫明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
答關于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法律規定如下:1、約定解除,即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2、法定解除,即出現法定解除情形事,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應當通知對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
答受到脅迫簽訂的補償協議在其被撤銷后是沒有效的。受脅迫簽訂的補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協議,在撤銷后該協議無效。受脅迫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協議,但是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的一年內。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
答法院作出行政訴訟的一審判決一般要要六個月,從立案之日算起;有特殊情況的,經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后可以延長;但如果法院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則要四十五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第八十三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