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我國的不動產權證書具有規定的使用期限,泛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期限。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的使用期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的使用期限為40年;耕地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至七十年。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房屋產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被害人知道自己權益受損日起三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被侵犯的權利。法律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存在特殊情況的,也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答小區物業用房出租租金規承租人。房屋出租之后相應的物業費還是需要按時按量的交納的,但是這個物業費出租之后并不是說一定要相應的業主承擔的,也是可以承租人承擔的。房屋出租以后的物業費,原則上由業主承擔。業主和承租人有約定的,按照雙方約定交納物業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條 在租賃期限內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
答在與公司解除合同后,公司應該出具書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同時公司會將集體戶頭上你的各項保險停止繳納,你的個人保險關系將轉入勞動局人力中心,成為個人戶。《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
答沒有房產證的公寓到了使用權限是不能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因為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該房產的所有權歸屬不明確,存在異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
答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不同的地區發展水平是不一樣的,所以國家對補償標準沒有作統一規定,而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規定。鄉村振興是我國一個比較大的國家戰略,實施鄉村振興計劃,有時需要對房屋進行征收拆遷,而征收拆遷就要給予被征收人經濟補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答應是婚前財產,房本上的日期只是房產證審批日期,不是房屋買賣履行完畢日期。是否為婚前婚后財產,應該看何時在房管局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的日期,或看何時房款交付日期。不應以房本下發日期為準。這樣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五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
答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另外,建房人口計算以本戶農村常住戶口為準。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增加一人計算建房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