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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看雙方有沒有達成合同。如果有合同參考合同條款。如果沒有,當初的文字記錄也是有效力的。有對方承諾1個月內不滿意結束合作的文字,是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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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認定工傷首先要了解關于工傷認定的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該《條例》第15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此外,《北京市工傷認定辦法》第11條規定,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適用《條例》第15條第一款第(一)項時,“突發疾病”應考慮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然發病,且情況緊急,在工作崗位上死亡或者從工作崗位上直接送往醫院搶救并在48小時內死亡的情形。“48小時之內”是指從醫療機構初次診斷的時間到職工死亡時間不超過48小時。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包括在急救車中的急救記錄。結合您所述的情況,若您丈夫是在工作崗位上因突發與工作無關的疾病,搶救無效死亡的,應適用《條例》第15條第一款的規定。適用該條款的前提是,以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及“突發疾病死亡”。“突發疾病死亡”是指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疾病導致死亡。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并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因此,在訴訟階段的舉證中,您除了要提交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已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表》、死亡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醫院的搶救記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等證據外,還應重點提供您愛人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及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相關證據。關于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的證據。由于出租汽車司機的職業特點決定了他們的工作時間相對不固定,不能以“朝九晚五”的方式來計算和判斷工作時間,也不能以發病時是否載客來認定是否在工作崗位上。因此應讓出租車公司根據您愛人運營的實際情況為其出具是在工作時間及行車過程中突發疾病的證明,并結合就診醫院的相關記錄及診斷證明,以此綜合證明您愛人是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關于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相關證據,可提供您愛人在醫院的就醫及搶救記錄,重點找出相關記錄中對病發時間、病情描述及死亡時間的描述,以此證明您愛人因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死亡。對于上述相關證據的形式,既可提交書證,也可由知曉相關情況的人出庭作證。證人出庭作證的,應在開庭前向法院提交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及書面證人證言,并在開庭時由證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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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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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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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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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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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主體變更的程序如下:只要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就可以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包括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以及債務人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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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計算合同違約賠償損失的方式是違約賠償損失的標準既包括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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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購房合同一般是在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完畢的時候生效。當事人訂立購房合同簽字蓋章后,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必須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房屋屬于不動產,只有登記機關確認并頒發權利證書后才發生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移轉。沒有備案的,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