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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調解時當時一方不得超過三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兩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調解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調解是允許旁聽,但是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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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的,跟無證駕駛無牌照機動車沒有關系。但無證駕駛無牌照機動車是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诹畻l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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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現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能實行統一工作時間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而交通管理部門為了方面駕駛人處理交通違章,通常都會在周六、周日安排工作人員值班?!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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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來說,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是雙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所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賠償協議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么該賠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合同或者其他情況的無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四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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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事故沒處理結束就需要通知。處理結束了就沒有必要?!督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芬幎?,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诙粭l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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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應由車輛實際控制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機動車所有人對出借車輛存在過錯的,比如明知對方無駕駛資格而出借的,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注意是相應的而不是連帶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引用資料:《侵權責任法》《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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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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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今天跟大家分享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喪葬費”的計算標準。喪葬費是指處理死者喪葬事宜的所有費用,需要注意的是,該賠償項目雖然有實際花費,但不按實際支出來計算,而是依法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的,以六個月的總額計算。跟死者的年齡、性別、戶籍是沒有太大關系的。 這里給大家舉個例子,例如2018年某天,在北京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該案在北京某法院立案起訴,那么喪葬應依據2017年度的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根據北京統計局的發布,2017年度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8467元),那么本案中喪葬費應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乘以6個月,即為五萬零八百零二元整(50802元)。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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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交通事故中的傷者來說,等傷情基本穩定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關責任方索要賠償了,尤其是那些傷情比較嚴重的當事人,“傷殘賠償金”會成為案件賠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那么傷殘賠償金的賠付是按照什么標準呢?當事是按照傷殘等級,這個傷殘等級是由專業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來確定的。所以傷殘鑒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當事人對于這個環節有疑問,不知道應該如何鑒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鑒定可以訴前自行委托也可以訴中有法院委托,另外做鑒定一定是治療終結才可以,所以剛受傷或者沒出院的傷者是無法做鑒定的。做鑒定的時間是傷后3—6個月不等,一些特殊的傷情也有可能更長,想確定具體傷情做鑒定的時間,最后帶上您所有的醫學材料去專業的鑒定機構咨詢。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谒氖艞l《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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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第一時間報警,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具就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了,今天崔律師就給大家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何時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針對案情比較簡單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需要在接到報警后進行現場的勘查,并在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種程序稱為簡易程序;如果是比較復雜的、需要對現場、車速、或者尸體進行檢驗、鑒定的,需要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這種程序稱為普通程序。需要強調的是,這里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周末和法定節假日是不計算在內的。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后,需要跟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弄清楚之后,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大概在什么時間認定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