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怎么做



對于交通事故中的傷者來說,等傷情基本穩定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關責任方索要賠償了,尤其是那些傷情比較嚴重的當事人,“傷殘賠償金”會成為案件賠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那么傷殘賠償金的賠付是按照什么標準呢?當事是按照傷殘等級,這個傷殘等級是由專業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來確定的。所以傷殘鑒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當事人對于這個環節有疑問,不知道應該如何鑒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鑒定可以訴前自行委托也可以訴中有法院委托,另外做鑒定一定是治療終結才可以,所以剛受傷或者沒出院的傷者是無法做鑒定的。做鑒定的時間是傷后3—6個月不等,一些特殊的傷情也有可能更長,想確定具體傷情做鑒定的時間,最后帶上您所有的醫學材料去專業的鑒定機構咨詢。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