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喪葬費怎么計算



今天跟大家分享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喪葬費”的計算標準。喪葬費是指處理死者喪葬事宜的所有費用,需要注意的是,該賠償項目雖然有實際花費,但不按實際支出來計算,而是依法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的,以六個月的總額計算。跟死者的年齡、性別、戶籍是沒有太大關系的。
這里給大家舉個例子,例如2018年某天,在北京發(fā)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該案在北京某法院立案起訴,那么喪葬應依據2017年度的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根據北京統(tǒng)計局的發(fā)布,2017年度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8467元),那么本案中喪葬費應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乘以6個月,即為五萬零八百零二元整(50802元)。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