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屬于贈與,一般無法挽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
答車主死了車險還是管用的。車險是跟車的,車輛理賠必須核驗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目的是為了確定事故車輛是否為保單所承保的標的車輛。車架號和發動機號與保單上記錄的車架號一致,保險公司才會受理報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
答法律并不會主動查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銀行流水,夫妻一方對分割財產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后,請求查對方的銀行流水,法院視相關情況后予以準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答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殘或者自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規定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
答我國的宅基地使用權是一項特殊的土地權利,其土地使用權人具有嚴格的范圍限制,僅限于農民集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而且宅基地的面積標準也有嚴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后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和條件使用。實踐中,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要符合城鄉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一條,在規劃農村地區,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村民住宅建設,可以實行規劃許可管理,規劃許可管理應當依據村莊規劃進行。因此,吳某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為應當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其程序為: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取得許可后方可按具體要求實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為。二是已經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擁用使用權的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
答公司破產清算對清算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但是,如果公司出現解散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將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清算完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5、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
答1、房子的價值補償標準,這里的房屋補償,指的是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子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子類似的市場價格,然后請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其確定評估,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征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
答只要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應當按照協議約定認真履行,如果一方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后,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十六條 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
答遺囑繼承公證程序這樣進行:(一)填寫公證申請表,同時向公證機關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被繼承人所遺留財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生前立的遺囑原件。5、當事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6、公證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公證處受理了當事人的申請后,全面審查有關公證事項,主要應查明以下問題:1、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地點、死因等。2、遺產的種類范圍、數量等。3、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遺囑。(三)審核通過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單,繼承人憑受理通知單辦理立案、編號、付費等手續,最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公證費繳納發票即可領取公證書。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第二十九條 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
答離婚之后貸款買房,除了需要提供離婚證明,其他資料和為離婚時是一樣的。辦理購房借款需要提供以下幾種材料: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2、借款人的經濟收入證明或者叫做還款能力證明3、借款人申請貸款的用途證明,包括合法的購(建、大修)房合同、協議或(和)其他贊同文件4、抵押物或質押權力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贊同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借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價報告書5、保證人贊同作為擔保的書面證明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6、借款人用于購買(締造、大修)住宅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文件7、住宅借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材料8、不同借款用處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