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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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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經過同意,未經允許分包工程的,承包方要承擔的責任包括解除承包合同、對分包工程質量承擔連帶責任、違約責任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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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 傷殘 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 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3、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4、管理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其處理事務的地址;5、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的要求;6、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時間和地點;7、人民法院認為應當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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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學生在征兵報名時將《申請表》交至入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學生通過征兵體檢被批準入伍后,縣級征兵辦對《申請表》加蓋公章并返還學生。學生將《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第二條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高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列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不享受國家資助:1、在校期間已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2、定向生、委培生和國防生;3、其他不屬于服義務兵役到部隊參軍的學生。第五條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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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議鑒定,如果這個裂縫已經嚴重影響了你的生活,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建議起訴,要求對方賠償你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