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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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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三個輕微傷不能頂一個重傷。如果你沒有其他行為,則你不構成犯罪,不會被判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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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何某為了自己使用和生活方便,經當時的村委會主任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用自己家的承包地地塊與何某的承包地地塊互換使用,雙方的行為并不違反當時頒行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雙方雖只是口頭約定,但完全符合合同構成的要件,雙方將自己的承包地相互交給對方耕種使用時合同就生效,因此,雙方的約定合法有效,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羅某要求何某返還地塊的請求不能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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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國家賠償法》第17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根據上述規定,對于限制人身自由時的司法賠償范圍僅限于拘留、逮捕以及已經執行刑罰的情形。取保候審是責令相對人提供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并不屬于《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范圍。具體到本案,李某經法院再審認定為無罪,其在拘留與逮捕期間人身自由受到剝奪,應當獲得國家賠償,但取保候審期間不應當獲得國家賠償。故對李某的賠償期間應為3個月,即2009年1月10日至2月9日和3月10日至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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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案件中的證據種類有以下八種,分別是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當事人需提供符合法定證據種類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數據;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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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訴訟中收集證據的具體辦法:被告應當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延期提供。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行政行為作出和違法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
第三十六條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為時已經收集了證據,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處理程序中沒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證據的,經人民法院準許,被告可以補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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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板逼員工辭職,員工是有賠償或經濟補償的。若是屬于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應當支付勞動者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金;若是屬于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