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算工程款怎樣起訴



不管工程款是否結算,如果希望通過訴訟方式解決,首先就是要卻確認雙方存在發包承包關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質量合格,依法應當獲得工程款。
如果有建設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約定計算出應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證明。
如果沒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證明存在發包承包關系的資料,比如現場簽證單、驗收資料、圖紙交付記錄等作為證據,并計算出應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訴。
同時還要考慮:是否約定了過了一定期限不結算就是認可工程合格?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工程是否已由發包方實際使用?對結算有爭議可以雙方協商共同委托造價鑒定,或起訴后,由法院委托造價工程師進行司法鑒定,注意保留工程中的簽證資料。
最后,要考慮依據合同或其它文件,索要工程款的主張是否過了訴訟時效。一般來說,未經結算的工程,債務人并不知道所欠債務數額,債權人對自己的債權也是未知數,故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有特殊情況,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