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資工程能收利息嗎



在建設工程領域,一般情況下是發包人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承包人進行工程項目建設。所謂墊資工程施工,是指建設單位未全額支付工程預付款或未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由施工單位墊款施工。
鑒于墊資工程施工增加了承包人的資金壓力,實踐中也出現大量欠付工程款的情形,造成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對于墊資工程施工大家應當謹慎選擇。
但如果建設單位要求墊資施工,或者施工單位為了占據競爭力,將承諾墊資施工作為業務承攬手段,建議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明確載明墊資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并約定是全額墊資還是部分墊資以及墊資款支付時間,更為重要的是墊資款的利息約定,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不得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如果沒有約定利息的,承包人不得就墊資款項請求支付利息。所以,墊資工程可以收取利息,但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且約定利息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部分將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