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一定是后車全責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后車與前車應當保持安全距離,因此,在很多人的理解中,追尾事故必然是后車的全責,但是在下列特殊情況下,追尾可能會是前車的責任。
第一種是掉頭的情形。當車輛在調頭時,被直行車輛追尾或發生碰撞等事故,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中“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規定,也就是平時大家說的“轉彎讓直行”的原則,這種情況是由調頭車輛承擔事故責任。
第二種是壓線行駛的情形。在行駛過程中,如果前車壓線開車或緊急并線過程中,與后車發生追尾事故,則由前車承擔事故責任。但是這種情況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是在行駛過程中前車壓線的行為影響了后車正常行駛而發生追尾,如果前車在等紅燈或者堵車停著一直沒動,而后車這時追尾了前車,那么還是由后車負全責。
第三種是故意制造險情的情形。相信很多人都見過開斗氣車的,在前方開斗氣車經常有緊急剎車,緊急并線等故意挑釁的行為,在這過程中如果后方被挑釁的車輛撞到了前車,則后車是沒有責任的,事故責任由挑釁的前車負責。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發生追尾事故后后車需要拿出前車有開斗氣車的證據才可以認定責任。
第四種是高速倒車行為,有些司機眼看車輛駛過高速出口了,便直接倒車到出口處,因為前車的行為,可能導致后車反應不及,導致追尾的發生。
以上幾種情況均是因為前車的違法違規操作造成追尾,按照規定前車應承擔相應責任,但現實中司機需要舉證證明這一點,因此,律師建議,車輛行駛中,一定要安裝行車記錄儀,以免評定責任時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