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費用價格



1、申請執(zhí)行案件,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每件收取五十元;超過一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0.5%收?。怀^五十萬元的部分,按0.1%收?。?、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chǎn)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一千元的,每件收取三十元;超過一千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1%收??;超過十萬元的部分,按0.5%收?。?、海事海商案件,申請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納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請債權(quán)登記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船險責任限制的,按申請限制數(shù)額的0.1%交納,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4、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的收取金額,根據(jù)國家有關部門的收費標準計算交納;5、當事人復制庭審記錄或者法律文書,按實際成本交納費用;6、當事人應當交納的其他訴訟費用的金額,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guī)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第三條 在訴訟過程中不得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范圍和標準向當事人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