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打官司需要多少錢(民事糾紛打官司需要多少錢費用)

導讀:
2、財產類案件案件受理費是指: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二、其他訴訟費用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根據財產類案件和非財產類案件區分按不同的標準收取案件受理費:1、非財產類案件案件受理費是指: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一、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在現代社會,民事糾紛無處不在,無論是房產爭議還是合同履行問題,都可能牽扯到官司。但面對法律訴訟,許多人首先關心的往往是:打一場民事官司需要花費多少錢?
當涉及到民事訴訟時,首要明確的是官司的基本費用構成。通常來說,民事訴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立案費、律師費、訴訟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鑒定費和差旅費等。其中,立案費是按照案件的受理費標準來確定的,而律師費則根據案件復雜度和律師資歷等因素有所不同。
打一場官司要花多少錢?
一、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根據財產類案件和非財產類案件區分按不同的標準收取案件受理費:
1、非財產類案件案件受理費是指: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類案件案件受理費是指: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財產類案件)
1、1萬元以下:50元:
2、1-10萬元:標的額x2.5%-200元;
3、10-20萬元:標的額x2%+300元;
4、20-50萬元:標的額x1.5%+1300元;
5、50-100萬:標的額x1%+3800元;
6、100-200萬元:標的額x0.9%+4800元;
7、200-500萬元:標的額x0.8%+6800元;
8、500-1000萬元:標的額x0.7%+11800元;
9、1000-2000萬元:標的額x0.6%+21800元;
10、2000萬元以上:標的額x0.5%+41800元。
以10萬元的財產類案件為例:根據現行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收取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費為人民幣2300元。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其他訴訟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三、律師服務費
打官司如果聘請律師的話會涉及到律師費用。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打官司”,究竟要花多少錢?
訴訟費包括什么?
答:訴訟費用總共包括三種:案件受理費(一審、二審、再審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如申請執行的費用、申請保全的費用等)以及其他訴訟費用(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誰交?
答: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聽說有時訴訟費會“減半收取”,
怎么樣才可以打折呢?
答:訴訟費減半收取的情形如下:
1.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
2.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3.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4.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一般什么時候交?
答:一審案件受理費一般由原告預交,原告應自收到受理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如逾期未交將按撤訴處理。原告預交并不意味著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法院最終根據判決結果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費用金額。
最新律師收費標準
一、案件受理費
(一)財產案件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
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人格權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管轄權異議
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申請費
(一)執行費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
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保全費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支付令
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公示催告的
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
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
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三、其 他
1、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3、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4、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5、依照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面對民事糾紛,打官司并非唯一途徑,其涉及的成本也不容忽視。每個案件都有其獨特性,因此,如果您遇到類似的法律實務問題,建議咨詢律總管本頁面專業律師,以便獲得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具體分析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