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的幾個合伙人



對于普通合伙企業,其合伙人的要求是至少有2名普通合伙人。但如果是屬于有限合伙企業的話,則對于合伙人人數的要求在2-50人之間。所以,合伙企業的類型不同,對合伙人人數的要求也不太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條 合伙合同是兩個以上合伙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第九百六十八條 合伙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第九百六十九條 合伙人的出資、因合伙事務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財產,屬于合伙財產。
合伙合同終止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