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借的錢現在應該怎么寫?



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現在起訴借條沒有過期。對訴訟時效的有關規定,對無還款日期的欠款條糾紛,應適用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即2年的規定,但訴訟時效的起算必須從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20年。公民之間的借貸,未約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請求返還。因此,其訴訟時效就不能從出具借條或欠條時計算。因為在借款人借貸出借人款項時,出借人借給債務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確定的,即出借人允許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確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長時間,其主動權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根據以上論述,在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中,如果借款條或欠款條未約定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權利,只要債務未超過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就不應當認定權利超過訴訟時效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