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最多一次性可以延期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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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貸款延期的時間具體時間應當根據協商結果而定,各家銀行并不統一規定了延期的時間,可以從下列情況進行考慮:1、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所以疫情當前大家根據自己的情況處理好貸款延期以及貸款逾期的問題,而且還要對疫情的實時動態要掌握,匯法上線疫情督查小程序秒知道。那么疫情期間貸款可是否以延期支付呢以及延期的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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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疫情期間信用卡可以延期還嗎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支持。信用卡延期的具體處理情況各家銀行針對延期還款時的補救方法不同,但是一般都有2-3天的寬限期,而到期還款日之后的那天是最關鍵的,如果正常還款一般不會造成逾期影響。若需要延期還款,可致電客服嘗試申請延期還款,具體延期天數不定。所以疫情當前大家根據自己的情況處理好信用卡延期以及逾期的問題,而且還要對疫情的實時動態要掌握,匯法上線疫情督查小程序秒知道。那么疫情期間信用卡延期具體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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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疫情影響導致失去收入或者暫時沒有收入的,按照銀監會以及人行的規定,已經發文要求更加商業銀行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的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疫情期間,貸款的償還時間可以延后,可以免收違約金等。信用卡延期還款申請步驟:信用卡延期還款的后果:信用卡延期還款成功后,本月信用卡欠款不能及時還款不算逾期,還不會計收罰息,但是一般只會延長一個月,下個月還是得還款的,并且一次性要還2個月的賬單,壓力同樣會很大。那么疫情期間信用卡申請延期還款有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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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怎么辦?如果是開發商自身的原因導致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催促開發商盡快交房,并且保留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權利。超過三個月還未交房,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是最快捷、最經濟的解決方法。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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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銀行信貸貸款的基本概念銀行信貸貸款是指銀行向客戶提供的資金借貸服務,客戶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還款方式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三、銀行信貸貸款的申請和審批流程申請銀行信貸貸款通常需要借款人提供相關的材料和信息,包括個人或企業的身份證明、收入證明、財務報表、擔保物評估報告等,四、風險與注意事項在申請銀行信貸貸款時,借款人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風險和注意事項:1. 還款風險:借款人應確保自身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并按時按量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避免逾期還款和信用損害。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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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債務包括出口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款。在簽約后或實際發生預收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登記,該規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執行。包括合同登記、提款登記兩個步驟,延期付款注銷登記由銀行為企業辦理。貿易登記管理步驟繁多且各不同,包括出口預收貨款、進口延期付款、預付貨款和延期付款等。那么如何進行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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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需要提醒的是,無論是通過起訴開發商、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求助,還是尋求律師的幫助,購房者都需要充分收集相關證據,并注意保存好購房合同、付款證明以及其他相關協議文件等,以便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辯護,在維權過程中,購房者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收集證據,制定合適的維權策略,并在必要的情況下向專業人士尋求幫助,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保護,總之,對于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問題,購房者有多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維權方式,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打官司在中國房地產市場中,房屋買賣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而在這個過程中,房屋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的糾紛問題也時常浮現,中國有很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如消費者協會等等,這些組織都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協助購房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購房者可以選擇向這些組織咨詢相關問題,并在需要時向它們尋求幫助。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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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疫情個人貸款還不上的人有很多,那么具體是否可以申請延期呢?疫情期間個人貸款是否可以申請延期呢疫情期個人貸款可以延期,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行業和企業提供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2020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指出,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那么疫情期間個人貸款是否可以申請延期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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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傷賠償2024標準多少錢一天工傷賠償2022標準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二)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一級傷殘:本人工資×。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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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疫情不斷蔓延的趨勢之下幾乎全國都啟動了公共衛生一級響應。同時大量的行業、產業受到了疫情的影響蒙受了損失,有不少個體戶在疫情發生期間可以說是顆粒無收。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疫情期沒有收入可以延期償還信用卡嗎?面對疫情期間各行業的發展困境。各大銀行會發出通知:受疫情影響失去收入的人群,可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貸款還款的安排,合理延期還款期限。此消息一出無疑成為了2020年春節期間最暖人最貼心的公告之一。此外,央行還要求有關機構合理調整信貸還款安排,也就是說信用卡延遲還款是有可能的。那么疫情期沒有收入可以延期償還信用卡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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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且參考有關專家經驗,植物人的壽命應在5至10年,中國人女性平均壽命74歲,考慮劉某身體狀況,一次性賠償20年的后期護理費用過高,幾年后劉某可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也可能不在人世,劉某遭受交通事故后,成了植物人,需要長期護理,對今后20年肯定要發生的護理費應判決一次性給付,從而有利于解決糾紛,事后,劉某的丈夫作為其法定代理人將王某、王某的公司、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25萬元,其中劉某要求賠償后續護理費20年共28.8萬元。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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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疫情期間銀行貸款可以申請延遲還款,但是否可以獲得允許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那么疫情期間銀行貸款是否可以延期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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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關信貸的小常識什么是汽車消費信貸?即對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是銀行與汽車銷售商向購車者一次性支付車款所需的資金提供擔保貸款,并聯合保險公司為購車者提供相應的信用保險。以一個月為一期,目前貸款購車期限最長不超過60期(即5年),但需要根據用戶情況及車型和用途確定。若所購車輛用于出租營運、汽車租賃等經營用途的,最長期限一般不超過36期(即3年)。可以,在付款期間內如用戶提出將剩余車款提前一次付清是可以的。但要提前通知貸款銀行,自付清之月的下一個月以后的利息不再收取。即以簽約時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為準。那么有關信貸的小常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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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章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如果犯罪分子經濟困難,罰金無法一次性給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分期繳納罰金,法院罰金可以延期繳納,但需要和法院協商才可以,法院的判處罰金會在判決書中作出繳納時間的判決事項的,須按判決的指定期限繳納。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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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說暫時沒錢還貸款的,可以撥打銀行的官方客服電話進行闡述說明,予以延期。目前各家銀行推出的政策基本都是給予最長不超過30天且不超過當月月底的還款寬限期;寬限期內不記逾期記錄,不收罰息。疫情期間,貸款的償還時間可以延后,可以免收違約金等。但是,延期還貸不等于可以不還。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那么貸款在疫情期間還不上是否申請可以延期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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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案件在調解中為避免今后再出現糾紛,例如“離婚后財產糾紛”,最好加一項兜底條款,“雙方自此再無其他爭議,全部爭議一次性解決完畢”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他們同樣享有受撫養權、教育權、繼承權等各種法定權利。幫助母親獲得非婚生子的撫養權,獲得一次性撫養費38萬元,希望小朋友快樂健康成長,未來無限精彩!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