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繼承轉讓程序和費用



一、繼承過戶車輛費用:
1、開據交易:繳納二手車交易稅。私戶1%收取,公戶3%收取。
2、車輛外檢:將車開到檢車處,車輛進行外檢、拓號、拆牌和照相,領取車輛照片,貼于檢查記錄表上,進入過戶大廳辦理歸檔手續。
3、車牌選號:取號機取號之后,拿著相關材料排隊繳納過戶費用。
4、轉移遷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檢查記錄表,原機動車產權登記證,原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原車牌號,車輛照片,交易市場過戶發票。
二、繼承車輛過戶流程:
(一)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財產地公證處管轄。
(二)申請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監護人代辦應提供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證件;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被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5.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6.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在公證處發表的聲明。
(三)經公證機關公證后,攜公證機關的公證書,去相關部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1、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2、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3、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4、機動車報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