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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下列事項須於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派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財務報表;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特別決議采納以外的其他事項。2、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本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類別股份、認股權證和其他類似證券;發行本公司債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的被認為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且要以特別決議采納的其他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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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注銷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被依法責令關閉的公司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那么公司清算債務股東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孟陽律師
2022.01.3070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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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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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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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會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關,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4)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12)修改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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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公司法》健全了對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和人利益的保障機制,賦予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撤銷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要求公司回購股份權以及申請解散公司等權利,同時,還賦予債權人申請人院組織清算等權利。這些權利的實現,一方面需要民事審判程序加以具體確認,同時亦需要民事執行程序進行強制保障。[3] 本文擬就新《公司法》確認的中小股東和債權人若干權利在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實現加以論述。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那么中小股東和債權人權利的民事執行保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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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會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關,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4)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12)修改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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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錢是公司借的,股東在借條上簽字的,由公司對債務承擔責任,但需要股東提供證據證明錢是公司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那么民法典中公司股東簽字的欠條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2022.02.0777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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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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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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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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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程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那么公司清算時股東按照比例承擔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2022.01.3060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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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顯名股東作為公司登記的股東,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權,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慮,可能會對所代持的股權予以處分。因此弓|申出了代持關系的第二種局限性,即隱名股東權益因顯名股東違反雙方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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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 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后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那么股權質押是否需要股東大會審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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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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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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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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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轉讓是否需經股東同意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轉讓債權的需要經股東大會決議同意而轉讓公司債務的沒有規定需要經股東會議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那么債權債務轉讓是否需經股東同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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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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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權質押和抵押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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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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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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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下列事項須於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派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財務報表;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特別決議采納以外的其他事項。2、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本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類別股份、認股權證和其他類似證券;發行本公司債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的被認為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且要以特別決議采納的其他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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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前通行的做法是此類行為要求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一致同意質押。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經銀行同意,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本息,提前還款按原借貸雙方簽定的質押貸款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息。那么存單質押股東會決議不通過還能否質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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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穎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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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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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會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關,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4)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12)修改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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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以包括歇業在內的方式終止的在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后進行公司注銷登記即是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也是債權人通過非訴方式實現債權的手段。在公司已越過清算程序而獲得了注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時則說明是股東違反了股東義務具有了侵害債權的故意。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讓股東承擔法律責任以恢復受損害的債權人的利益。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七)、注銷登記1、申請注銷登記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那么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2022.01.2519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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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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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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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半年報披露之前需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不要求必須經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后才能披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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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那么債權債務轉讓是否要經股東同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熙律師
2022.01.30100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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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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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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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下列事項須於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派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財務報表;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特別決議采納以外的其他事項。2、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本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類別股份、認股權證和其他類似證券;發行本公司債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的被認為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且要以特別決議采納的其他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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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聯企業間的擔保須股東大會同意嗎為關聯企業擔保,按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關聯股東不得參與表決。表決需出席會議的其它股東過半數通過。上市公司1年內擔保超過資產總額30%的,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第一百零五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那么關聯企業間的擔保須股東大會同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2022.02.0834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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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一凡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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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于公司。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條 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于公司。第一百一十條 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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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對公司股東的訴訟有哪些情形一、在特定的情況下,股東會為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和第八十一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根據《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那么債權人對公司股東的訴訟有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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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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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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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借款能否抵押擔保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獨立的,股東借款時,可以以其財產提供擔保,如果股權可以依法轉讓的,可以用股權質押擔保,如果公司進行擔保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那么是否可以抵押股東的借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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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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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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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把股權質押后債務怎么處理股東出質股票的股東以其出質承擔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質權人可以通過轉讓股權的方式折現償還債務。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解除股權質押的登記手續解除股權質押就是對股權質押的解除。準備好上述手續便可前往相關部門申請解除股權質押。那么股東把股權質押后債務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崔玉君律師
2022.01.305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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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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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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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東大會的召開要滿足的條件包括:1、股東大會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召開;2、召開會議前二十日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通知各股東;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召集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