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被分手四年的前男友在微博平臺進行造謠,說我對他進行pua,導致他輕生,在他放出的截圖中還有其他受害者跟他聊天,說同樣被我pua了,這種情況我可以提起訴訟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法律分析 轉賬記錄只是證據的一種,起訴應當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情侶分手后,可以通過轉賬記錄起訴,但要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情侶分手轉賬記錄能起訴,3、情侶分手轉賬記錄能起訴,3、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能夠證明轉賬的用途便不屬于借貸或許大家在熱戀的過程中不會考慮太多,轉賬時就直接轉了,或許就是為了滿足對方的一些心思,但真的分手了之后會做出很多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尤其實在關于錢財這方面上,更是會有無限的糾紛,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該不該還,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不該還,那么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這些轉賬的用途,便屬于借貸了,會存在找對方借錢的成分在其中,雖然可能真實情況并非如此,但一旦兩個人有矛盾,再好的感情都將失去,也就會做出很多傷害對方的事情來。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015年4月原告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提供大量其丈夫與別的女人QQ聊天記錄作為證明丈夫出軌的證據,同時要求法院認定丈夫屬于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過錯方,原告李某應多分割財產。QQ聊天記錄屬于電子數據形式證據,經查證屬實后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法律證據。這一規定意味著包括電子郵件、QQ聊天記錄甚至是微博私信等電子數據都有可能作為法律證據呈堂。那么丈夫與其他女人出軌,qq聊天記錄能否成為離婚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現在,孩子由你帶,你前男友作為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承擔撫養費的義務。對此,你可以先和他進行協商處理,如雙方協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那么女子分手后生下孩子,男方需要承擔撫養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開始一段時間,兩人的關系很好,但兩人最終不但沒有走到一起,還因燕春蘭與以前的男友來往,要與吳某某分手而導致關系迅速惡化,不滿燕春蘭與其戀愛發生變故的吳某某在極度失望中,于2009年7月15日清晨,持尖刀先后將燕春蘭及其父母殺死,并竊取燕春蘭手機后逃離現場。近日,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庭審中,吳某某的辯護人提出,案件因戀愛婚姻引發,被告人系初犯,要求從輕處罰。后經群眾報警后,“120”于當晚將朱x滕送進醫院救治。案發后,朱x滕表示自己有錯在先,諒解向x玲的行為,并要求辦案機關對向x玲從寬處罰。那么男子不滿少婦與前男友來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拒絕了10萬元彩禮的要求,相處了一年多的女朋友提出分手。男子懷恨在心多次尾隨跟蹤,在看到她又結交了新男友后,男子拔刀刺向前女友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而在對死者家人的調查中,民警發現有一個人的嫌疑最大,西崗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重案一中隊偵查員李昂介紹:死者的前男友孫某,曾經因為感情糾紛和她產生過矛盾,我們立刻將孫某列為重點嫌疑對象。因彩禮分手女子又交新男友犯罪嫌疑人孫某戴著一副黑框眼鏡,體型瘦弱,他為何會對前女友下如此狠手?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孫某承認了殺人的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那么因10萬彩禮分手前男友十多刀刺死女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戀愛期間花的錢分手后要不要還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根據相關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藝認人之i間你借貸關系,而花的錢也是必須返還的,戀愛期間借的錢分手之后是需要還的,第一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根據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間戀人之間以借貸關系,而花的錢是也是必須返還的,前男友跟我借的錢,在分手之后應該要回來,假如前任欠你錢,你首先要明白,雙方已經分手了,你們的戀愛關系已經不存在了,應該有意識地、理性地讓對方歸還,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5、法律分析: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分手費不是合法的債務關系,所以在分手時即使一方索要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2、法律主觀:分手費合法,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分手費約定不是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當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后,要“分手費”受法律保護嗎,2、法律分析:從分手費的特征和給付方式看,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的行為應為要式法律行為,即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必須以書面形式,而不能采取口頭形式,否則,不能受法律保護。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綜上所述,法院認定上述證據相互印證,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能夠證明雙方事前協商彩禮為68000元,后陳某母親陸續從銀行取款,事后劉某又默認支付彩禮的事實,關于爭議焦點2,陳某與劉某雖然舉辦了結婚儀式,但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陳某有權要求返還彩禮,現陳某、劉某兩人已分手,雙方為返還彩禮、嫁妝等問題產生爭議,關于爭議焦點1,陳某提交了陳某父母微信聊天記錄、陳某與劉某的錄音等證據,陳某父母微信聊天記錄發生在2021年3月,可以證明雙方協商確定彩禮為6.8萬元,但當時未給付。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QQ聊天記錄的證據能力是沒有問題的可以作為訴訟證據證明案件事實。這一規定意味著包括電子郵件QQ聊天記錄甚至是微博私信等電子數據都有可能作為法律證據呈堂。QQ聊天記錄雖然大多數是以虛擬身份進行而且聊天記錄也有虛擬內容但從證據學的角度分析QQ聊天記錄作為訴訟證據使用應滿足以下三大要件①QQ聊天記錄必須具有客觀真實性能證明案件事實真相②QQ聊天記錄和案件事實必須具有一定的關聯性③QQ聊天記錄必須具有合法性由當事人按法定的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機關和律師按法定程序調查收集和審查。那么聊天記錄可以作為出軌的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微信聊天記錄能作為離婚證據嗎可以。QQ、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等均屬于民事訴訟證據中視聽資料的一種。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由于網絡的虛擬程度高,QQ、微信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值得懷疑,法院在對此類電子證據的審查認定上存在很大的難度。審判中,在離婚案件中,時常有當事人拿著QQ、微信聊天記錄,試圖證明對方有婚外情,但很少被法院采納,一是聊天記錄中的身份難以確認,二是即便能夠確認身份,也不足以證明現實生活中的婚外情關系,不能作為離婚官司中對方有重大過錯的直接證據。那么微信聊天記錄能作為離婚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但是很多人因為更換手機、手機丟失、刪除微信聊天記錄等原因,無法將載轉賬記錄的手機提交至法院,那么這么重要的證據,我們應該如何有效的提供給法官并讓法官采納呢,電子證據作為新型的證據形式,相對傳統的證據來說可篡改性比較大,因此,如果想將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在無其他證據佐證情況下,要注意以下幾點:1、聊天記錄作為訴訟證據,舉證時應該打印截圖的形式提交,開庭時,需要提供微信聊天記錄證據時,要求提供保存微信聊天記錄的設備登錄微信,提供給法官查看,案件相關聊天記錄可截圖打印做備用,微信的聊天記錄如果不完整,那么很可能會讓人斷章取義,也容易讓對方當事人否認聊天記錄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是否與本案存在關聯,從而導致該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4、一定要提供原始載體,訴訟過程中,將微信轉賬截圖作為證據交給法院,法官會認可嗎,答案是大概率不會,微信轉賬截圖可以作為證據嗎。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長春80后約會玩手機被分手長春市民王先生在跟女友幾次約會中,吃飯、看電影、聊天,全程都不離開手機,女友終于忍不住提出分手,讓他以后跟手機過日子。男女分手共同財產怎么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婚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那么約會玩手機被分手,男女分手共同財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法律分析:只有欠條沒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根據相關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30萬借條沒有轉賬憑證如果人們缺乏大量的實質性證據,可自己又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供個人社交平臺的交易記錄,以及與對方的聊天記錄,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怎么辦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收集證據 沒有借條的,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并錄音。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新民事訴訟法將電子數據列入了證據目錄中,該規定意味著包括電子郵件、社交軟件聊天記錄甚至微博私信等都有可能作為證據使用。由于電子證據本身的特殊性,對于其形式的合法性審查應區別于其他證據。社交軟件聊天記錄的內容關系到案件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確定,對待證事實及爭議問題具有極為重要的關聯性,故符合證據的關聯性要求。《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那么經過公證的聊天記錄可作為訴訟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客戶為希臘某律所股東,在網絡上遭受了嚴重的網絡侵權,導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戶,天用律師團隊幫助其維權成功,造謠者進行刪帖-道歉-賠償????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對方出軌的看過來,如何收集出軌證據,能夠證明婚內出軌的四種證據。(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2.保證書或者悔過書。3.照片。4.錄像)需要了解更多專業內容,請聯系我,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指導!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欠債沒有欠條證據怎么辦? 欠債沒有欠條證據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起訴追討債務。 沒有借據,有其他證據材料能夠證明借貸關系事實也行,比如說銀行的交易流水、債務人承認借款事實的錄音、錄像等。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沒欠條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證據起訴處理,準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準備起訴狀份數; 2,準備證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那么權利將很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