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是合法夫妻嗎?



在我國,只要男女雙方都同意并且滿足結婚的條件,就可以在有關部門進行登記,登記完成之后,才算是合法的婚姻。而結婚登記也是非常便捷的,對當事人的審查也是比較簡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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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只要男女雙方都同意并且滿足結婚的條件,就可以在有關部門進行登記,登記完成之后,才算是合法的婚姻。而結婚登記也是非常便捷的,對當事人的審查也是比較簡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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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此,房屋不動產實行的是登記主義原則,即房屋的產權以房產管理部門登記為準。你們夫妻出資以子女的名義買房,意味著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贈與是贈與人把自己享有處分權的財物無償地給予受贈人的行為。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系成立。因此,你們的子女是該房屋的產權所有人,該房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父母買房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隨意轉讓,除非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國留學等,即便是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產,房產部門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證據。那么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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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身份證:再婚時需要提供再婚雙方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二婚時需要提供二婚雙方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婚姻恢復證明(如適用):如果再婚的一方曾經喪偶或經過法院判決宣告婚姻無效,需要提供相應的婚姻恢復證明作為再婚的合法依據,戶口本:再婚需要提供戶口本的復印件作為再婚登記的證明,離婚了二婚需要帶離婚證嗎離婚后再次結婚的需要有離婚證,但離婚后再婚有以下兩種情況:1、一般夫妻離婚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想復婚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戶口本:二婚需要提供戶口本的復印件作為二婚登記的證明。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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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結婚。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九條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那么合法結婚登記的年齡。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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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視為對子女的贈與離婚時無權分割根據我國關于“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視為對子女的贈與離婚時無權分割根據我國關于“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父母作為子女的監護人對房子享有居住權而非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二父母作為子女的監護人對房子享有居住權而非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夫妻將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于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贈與關系成立,夫妻將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于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贈與關系成立。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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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和《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共有財產的處分必須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在出賣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應由夫妻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但民間習慣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簽訂合同。這時另一方雖未簽訂合同,但知道買賣的事實并未表示異議,應當認為其默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親自參加處分為由而否認處分的法律后果。辦理地點為房產所在區縣的建委房屋權屬登記部門。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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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聞某于2006年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價格11萬人民幣,并辦理了房產證。2007年11月聞某與陳某結婚,2009年11月,聞某與陳某雙方因感情不和訴訟離婚,雙方對房產發生了爭議。聞某的房子現已升至30萬人民幣。妻子陳某認為,該房產的增值部分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我們國家產權以登記時間為準。管析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首先該房屋不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應屬于不動產的收益。且該房屋的產權證是在婚前取得,聞某擁有該房屋完全的產權,系聞某婚前個人財產。而房屋在沒有出售之前,其增值部分是不可得利益。那么增值的婚前房產定性為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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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因為一方或雙方經濟困難無法分居的情況下,可以約定離婚不離家,離婚不離家的后果離婚不離家的后果為:男女雙方已正式解除婚約并辦理了離婚手續,未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生活,如果一方起訴“離婚”,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離婚不離家的人還算是夫妻嗎不算,離婚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哪怕是不離家(保持同居關系),最多只能說是情人或性伴侶關系,離婚不離家的人還算是夫妻嗎不算,離婚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哪怕是不離家(保持同居關系),最多只能說是情人或性伴侶關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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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結 夫妻異地離婚手續雖然有一定的復雜性,但只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選擇適合自己的離婚途徑,并且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辦理,就能順利解決夫妻關系的問題,2. 調解階段離婚申請遞交后,婚姻登記處或法院將會進行調解,希望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夫妻在異地要如何辦理離婚手續呢,3. 離婚判決如果夫妻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將會裁定離婚,離婚判決會涉及到夫妻雙方財產分割、撫養權、財產歸屬等問題,需要確保雙方合法權益的保護,協議離婚相對較為簡便快捷,但需要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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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共同財產由當事人協商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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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夫妻關系的男女同住賓館是否違法1. 男女雙方之前并不熟悉,而是通過金錢交易,發生不正當關系這種情況下,雖然說雙方都滿足年齡要求了,但也進行了登記,總結一下:不是夫妻關系的男女同住賓館,會不會涉及到違法,其實這和入住人的行為有著很大的關系,但是如果雙方當中有一方是軍人的配偶,并且還是在婚姻存續期間,那么就要注意了,兩人同住賓館的行為很有可能就是屬于破壞軍婚罪了,當然,那也不必擔心過,兩個人如果即使不是夫妻關系,正常的異性男女住在同一間賓館,只要不做出違法的事情,也都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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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然而,當出現夫妻一方把財產占為己有的時候,這不僅是對婚姻法規定的挑戰,也是對另一方合法權益的侵犯,夫妻一方把財產占為己有的現象,不僅損害了家庭的和諧,也觸碰了法律的紅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應當屬于夫妻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行為均為不當,在夫妻一方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中,對被執行人配偶單獨占有的一般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配偶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經調查該財產系被執行人與其配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被執行人在該財產享有的份額即可作為可供執行的財產。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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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被執行人在共同財產中所享有的份額由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配偶間協商。屬于被執行人夫妻共同財產,但被執行人配偶單獨占有或登記在其名下,可直接視為被執行人的個人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控制性措施。但執行機構已查明該財產為其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歸被執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執行機構應從合理保護被執行人配偶合法權益出發,作出適當的財產權屬判斷,在執行高某財產時,不能凍結其全部存款,即使高某名下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至少50%是歸高某所有的。那么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法院能拍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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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婚姻法第31條和婚姻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五個條件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夫妻關系的解除。因此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表明其無合法的婚姻關系而立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即當事人原則上不能選擇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途徑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對離婚行為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協議離婚必須對子女和財嚴問題已有適當處理。那么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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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協議離婚后又住在一起合法嗎是合法的夫妻協議離婚的雙方再住在一起屬于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法律也不干涉現在已經取消了“非法”同居一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同居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法院只解決同居期間子女撫養與財產糾紛問題。同居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而對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適當予以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那么夫妻協議離婚后又住在一起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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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準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是(一)申請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是已經辦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根據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準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是(一)申請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是已經辦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四)申請登記離婚的男女雙方已經就夫妻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達成離婚協議,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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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元甲律師幫助當事人在庭審中和解離婚,法院出具調解書,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對來說更需要多理解與包容對方,一旦產生矛盾,不要一時沖動,多理性分析與思考。如果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元甲律師幫助當事人在庭審中和解離婚,法院出具調解書,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對來說更需要多理解與包容對方,一旦產生矛盾,不要一時沖動,多理性分析與思考。如果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父親在世時,繼母偷偷瞞著父親將登記在繼母名下的房屋過戶給繼母的親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該房屋雖然登記在繼母名下,但購房時使用了父親與繼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齡、農齡,依法屬于其二審夫妻共同財產,父親享有該房屋產權。繼母在未征得父親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過戶,其過戶行為應屬無效,房屋應恢復登記至原始登記狀態。
父親在世時,繼母偷偷瞞著父親將登記在繼母名下的房屋過戶給繼母的親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該房屋雖然登記在繼母名下,但購房時使用了父親與繼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齡、農齡,依法屬于其二審夫妻共同財產,父親享有該房屋產權。繼母在未征得父親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過戶,其過戶行為應屬無效,房屋應恢復登記至原始登記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