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間實習標志扣多少分?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實習期的駕駛員不按照規定懸掛實習標志交警發現一次不扣分,但可以處以200元的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九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1、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
2、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不符合第七十五條規定的;
3、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志或者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的;
4、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第八十條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