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上高速被抓怎么處罰

導讀:
有些實習期司機自己一個人開著車上高速公路以為交警不會抓到自己結果卻逃不過交警的火眼金睛而被抓住了。“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后部粘貼、懸掛統一標志粘貼、懸掛標志無法被正常識別粘貼、懸掛標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標志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200元罰款。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也將被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那么實習期上高速被抓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些實習期司機自己一個人開著車上高速公路以為交警不會抓到自己結果卻逃不過交警的火眼金睛而被抓住了。“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后部粘貼、懸掛統一標志粘貼、懸掛標志無法被正常識別粘貼、懸掛標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標志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200元罰款。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也將被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關于實習期上高速被抓怎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駕照實習期里面是不能上高速的除非有特定老司機在一旁指導。有些實習期司機自己一個人開著車上高速公路以為交警不會抓到自己結果卻逃不過交警的火眼金睛而被抓住了。那么實習期上高速被抓怎么處罰?
實習期上高速被抓怎么處罰?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即駕駛證正本“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12個月內)實習期被延長的“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24個月為實習期。
“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將被處200元罰款。
不貼“實習標志”將處罰200元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樣式的實習標志。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后部粘貼、懸掛統一標志粘貼、懸掛標志無法被正常識別粘貼、懸掛標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標志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200元罰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領和增加準駕車型后未滿12個月的“新手”請盡快到交警部門領取免費“實習標志”并按規定粘貼或懸掛。即日起“新手”可以憑駕駛證到各個轄區交警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車管所(分所)領取實習標志。
實習期記滿12分將注銷駕照
“123號令”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換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沖紅燈或有一次酒駕行為就將被注銷駕駛資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類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也將被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