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事故發生時,賠償義務人的確定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與機動車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時,如機動車是駕駛人租的、借的等,該事故的主要責任歸機動車一方的,那么在賠償的問題上,應當由保險公司在該機動車的交強險范圍內先行賠償,剩下的不足的部分,應該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