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孕婦跟別人吵架了去醫院檢查有先兆流產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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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孕婦流產賠償是怎樣的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傷殘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交通事故賠償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那么交通事故孕婦流產賠償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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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 有的女性在懷孕早期可能是由于情緒方面的原因,都會到醫院,通過試用期的鑒定的方法進行檢測,但是懷孕兩個月做dna檢測是非常早的,所以平時應該多注意休息,懷孕16周之后才能夠做親子鑒定,懷孕早期怎么做親子鑒定最簡單方便孕期親子鑒定過程,具體如下:一、孕婦靜脈血做親子鑒定,在懷孕的11周到胎兒出生前,直接抽取孕婦靜脈血進行化驗,提取胎兒的DNA,2、 女性如果在做心理鑒定的過程中,應該有一個好的心態,一般懷孕16周左右的時間可以到醫院,通過親子鑒定的方法來判斷孩子的父親是誰,但是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身體檢查,通過使用方法能夠做親子鑒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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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那么孕婦懷孕車禍流產賠償幾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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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保護孕婦和胎兒的健康,懷孕女職工應當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做產前檢查,懷孕女職工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當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計算,不能按照病假、事假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懷孕女工,用人單位應該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女職工產前檢查時間。申請病假應持具有資質的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或病假單。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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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交通事故造成孕婦流產的賠償標準(一)醫療費用發生了交通事故,除非是天選之人,不然的話不可能毫發無損,而孕婦流產,更加應該去住院了,那么她們住院治療的費用也是需要交通肇事者來承擔的。那么交通事故造成孕婦流產是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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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追尾前車司機去醫院構成肇事逃逸嗎如果是被追尾者認為沒碰傷,自己走了,不是逃逸;如果追尾者碰撞別人的車又逃走就是肇事后逃逸。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被追尾前車司機去醫院構成肇事逃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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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致孕婦流產,父母能否獲得胎兒的死亡賠償金除了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其他情況下不認定胎兒為民事主體也沒有死亡賠償金。民法典第十三條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那么交通事故致孕婦流產,父母能否獲得胎兒的死亡賠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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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并且受害者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要求賠償提供關于醫療費用的證據證明醫院出的醫藥費以及住院費的收款憑證根據病歷和診斷的證明作為證據確定。如果沒有相應的憑證作為證據受害人要求賠償的通常不會被支持。那么開車撞傷人醫院檢查沒事對方要求賠償要給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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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預約分娩服務記者:內地孕婦怎么在公立醫院進行分娩預約?預約時要出示有效的旅游證件、住址證明、香港注冊醫生或香港政府母嬰健康院的介紹信。此外,孕婦預約服務只能選定一家醫院,醫管局暫時不提供跨院預約服務。醫院可以隨時取消任何沒經付款確認的預約登記。所有非分娩醫療服務住院,要額外收取每天3300元的普通病房住院費。再經15個工作日,幫寶寶辦理到香港的護照和香港身份證。母親懷孕了,必須在產前5個月內,申請到香港相關醫院進行產前檢查,同時辦理生產預約手續,這樣,到臨產時,只要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過邊防海關時,會得以通行。那么如何辦理在香港公立醫院生育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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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無論是侵權行為致死,還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兒都不能產生損害賠償請求權,而由受害人即懷孕的母親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這是因為,胎兒是母體的組成部分,傷害胎兒,就是傷害母親的身體健康,其母親產生損害賠償請求權。如果在胎兒孕育過程中,作為胎兒的扶養人被致死,其出生后的扶養權利被剝奪。那么交通事故致孕婦流產,能夠因此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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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6、孕婦懷孕車禍流產賠償幾萬左右交通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孕婦被車撞了流產怎么賠償1、撞到孕婦致其流產的賠償項目為: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孕婦被車撞了對方全責怎么賠償多少錢1、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的索賠方式如下: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限額先行賠償,不夠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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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女職工張某因先兆流產,遵醫囑在家休息,卻被單位開除。2008年11月,經山東省立醫院檢查,張某懷孕。張某根據醫院出具的證明,于2月24日開出病假條,并于第二天將病假條送至單位,并向領導說明情況。根據山東省立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張某確實存在先兆流產現象,醫院也出具了具體的休病假時間,張某也將病假條交至單位,因此服務中心作出的開除決定于法無據。張某要求服務中心撤銷開除決定,恢復勞動合同關系的請求,應予支持。仲裁委主持調解,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女職工休產假被開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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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各家各戶幾乎都有車,就算沒有車,也離不開交通,所以交通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誰,都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事故的發生,那么追尾致孕婦流產要承擔刑事責任嗎?下面大律網小編來告訴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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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未認定醫院檢查錢誰出肇事方或是保險公司。交通事故未認定責任要墊付對方醫療費么是否墊付醫療費用可以由事故雙方協商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因此一般情況下公共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會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等通過分析最終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未認定醫院檢查錢誰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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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故發生后,原告磨某因交通事故而流產,致其精神造成重大損害,對其心靈的創傷是長久而難以愈合的,因此原告訴至法院時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告以流產給其造成了重大的精神痛苦為由,訴請精神損害撫慰金22715元,被告保險公司辯稱只有構成傷殘才產生精神撫慰金,因原告無證據證明造成傷殘,故不同意賠償。本案中,原告磨某因交通事故而流產,使其作為準母親所享有的保護胎兒正常發育和出生的權利受到侵害,致其精神造成重大損害,對其心靈的創傷是長久而難以愈合的,因此原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請求可獲支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判決被告保險公司賠償原告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為宜。那么交通事故造成孕婦流產是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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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女士于2022年1月7號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為單方事故。司機因為避讓前方車輛猛打方向盤導致史女士右肩撞到車門處,后經醫院診斷傷者傷情為鎖骨骨折。因為司機沒有買車上人員座位險,三者險也報銷不了。導致雙方談判賠償款陷入僵局。史女士無奈之下委托了我們準備走訴訟。但是漫長的訴訟時間成本另史女士也很懊惱,我們最終選擇訴訟談和解同時進行。最終經過我們跟案律師的專業和耐心的司機談判,成功說服了司機并且令傷者拿到了滿意的賠償款。
為了孩子不離婚,真的是對孩子好嗎?一個孩子如果長期在父母矛盾、失和、吵架中成長,一定會比父母離婚對她的影響還要大。你要知道,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并不是你們婚姻的附屬品。而且,孩子幸福與否,也并非完全取決于家庭關系是否完整。雖然我們給不了孩子完整的家庭,但我們可以給孩子完整的愛。可聯系我,為你提供專業的婚姻法律咨詢服務。
“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