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規定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件:1、銷貨方如發生退貨、銷售折讓收到購貨方抵扣聯、存根聯的。2 、銷貨方如發生退貨、銷售折讓,但購貨方已將作帳務處理,不能退回原來的發票聯、抵扣聯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如果個人的增值稅發票抬頭不寫姓名,那這個發票就屬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信息不完整,無法作為財務報銷憑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