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每月二十五號發工資,我十號辭職離開,等到二十五號,公司會給我發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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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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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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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單位實施非法集資犯罪的,對于員工中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按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分析:非法集資公司員工的判刑: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怎么處理法律主觀:對于非法集資的公司員工,處罰如下: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對單位判處罰金,1、法律主觀:對于非法集資的公司員工,處罰如下: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單位判處罰金。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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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如果業務員知道公司的集資行為是非法的,但仍然參與其中,那么他們可能會被認定為犯罪,并可能面臨刑事處罰,2、法律主觀:如果證據補充完整后非法集資公司的業務員有可能會被提起公訴,可能按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從犯予以定罪處罰,判處刑罰,對于非法集資公司的業務員,他們是否會被認定有罪,主要取決于他們的行為和知情程度,非法集資業務員一般判多少年1、非法集資業務員一般判多少年需要根據涉及該案件數額的多少來定,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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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能否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律師不能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為合伙律師要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并且需要專職于本職工作。法律依據《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二條合伙律師事務所是依法設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約定,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律師執業機構。第四條合伙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應當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非本所的專職律師不得成為本所合伙人。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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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貸款人應對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第二十八條借款合同生效后,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那么正規貸款公司貸款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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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若是公司有證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并且有過錯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過,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裁員應當優先留用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員工裁員補償標準一、非試用期員工裁員補償標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非試用期裁員的要依據員工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賠償工作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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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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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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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因此,如果張先生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且交通警察認定張先生負事故全部責任,保險公司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進行墊付,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車主應當及時報案并向保險公司申請墊付,同時也要積極籌集資金墊付醫療費用,以保證受害人得到及時救治,所以,在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對受害人進行墊付,但墊付的金額和范圍有限。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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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告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高碑店市和平路39號。本院受理原告趙xx與被告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勞務協作合同糾紛一案后,被告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第十二條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睢陽區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裁定如下:被告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審理。那么趙xx與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勞務協作合同糾紛一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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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 》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4、隱名股東或實際出資人轉讓股權引起的糾紛案件涉及到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時,一般應將顯名股東列為被告,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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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假的有效期限分為兩種,分別是半年或者是一年。也有一些公司比較嚴謹,則會要求員工在領取結婚證的半年,或者是一個季度之內,就應當要休完婚假。與此同時,新人們還應當要對婚假的實際天數及使用事項,也需要有所了解。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男性的最低結婚年齡是二十二周歲,女方的最低結婚年齡是二十周歲,每個人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婚假。對于再婚的新人們來說,是可以享受正常的婚假,但是不可以享用晚婚婚假的權力。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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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持有1%的股份有什么用法律分析: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東轉讓股份是沒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場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轉讓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幾種人轉讓股份有一定的限制:(1)股份公司發起人: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也有限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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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企業員工被公司開除有工資嗎1、企業員工被公司開除仍然具有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可以獲得工資;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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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如果你們因為欠款就堵對方的大門,其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涉嫌妨害單位秩序,確實是違法的,公安機關可以對你們進行處罰,欠款應當到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堵大門造成公司損失,那是要賠償的,情節嚴重的,還要構成犯罪,不值得,(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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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絲問,河北男孩騎行被碾壓頭部致死,保險公司栽培嗎?這種情況首先要看責任劃分,只有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才會產出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機動車三者險屬于責任險,無責任往往不予理賠。但考慮到機動車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加上大眾交通意識還不太強,完全由機動車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擔全責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強險,只要發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都要在交強險的賠強限額內先行賠付。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交通事故導致家人死亡,家人該如何找肇事司機與保險公司賠償?
公司變更股東五十萬貨款還能要嗎?我給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貨,這個公司呢欠了我五十萬塊錢,但這個公司的名稱和領導呢都變更了,如果說有這個貨款的合同,基礎的事實已經固定下來了。那現在就是你所擔心的就是對方的領導和名字都已經變了。這個在法律上還是很明確的,就是公司換領導換法人,然后并不影響你的這個責任的一個承擔,也就是變更之后的公司還是需要繼續來承擔這個債務的。那我就放心了,這個貨款是很容易能夠拿到錢的啊,先給對方發一份律師函,如果說對方不給的話,還是盡快的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難,這個事很好解決啊。
壓30萬,每月返錢本息都不給了,咋辦啊,那你必須要出狠招了!我壓了30萬,他說公司每月會返我五千塊錢,然后一開始呢確實在返,后來就不按時了,再后來就不返了?,F在我連剩下二十五萬本金,我找他要他都不給我,為這個事兒我牽扯了太多時間的經歷了多長時間了呀,對方一直不給錢,那你必須要出狠招了,趕緊拿著當時的這個欠條去法院去起訴。同時把他的公司的公戶進行這個財產保全,如果他正常經營,咱們到法院把他的賬戶進行財產保全,他的財務的這個公戶就沒有辦法這個往來債務了,那這個公司一定會著急的,所以他可能會主動來去找你來進行解決這個事情。法院最終會下判決書,可以強制執行他的公司名下這個賬目的錢,那我們之前也處理過同類型,很多這樣的案子,但大部分其實還是通過我剛剛提到的就是和解來進行解決的。一旦咱咱們把他的公戶一旦查封之后,對方是先著急這事兒去解決了。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