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國家賠償有什么意義?



1.國家賠償法的實施反映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迫切需要。
2.國家賠償法的實施充實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內容。
3.國家賠償法的實施促進了我國民主政治的發展。
4.國家賠償法的實施,為我國市場經濟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