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想和我離婚。我可以要求他賠償我嗎?



可以。但如果提出離婚的一方沒有法定的過錯事由,離婚時是不存在向對方賠償的問題。不是看誰提出離婚,而是看是否有嚴重傷害對方感情的事情,如果有,不管誰提出來,都有可能賠償給錢。沒有,即使自己提出離婚,也不要賠償對方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