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詢合同是否生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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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4、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2、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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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未生效與無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它們都是指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它們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有所不同的。合同未生效和無效都是指合同無法具備法律效力,但它們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有所不同的。在簽訂合同時,雙方應該注意遵守法律規定和約定,以避免出現這些問題。如果合同出現了未生效或無效的情況,雙方需要及時協商并尋求法律建議,以便采取適當的措施來解決問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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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法》并未將鑒證作為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故勞動合同的鑒證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只是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提供政策、法律咨詢服務的一項措施。那么勞動合同鑒證對合同生效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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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若經過調解雙方達不成協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工會與用人單位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不適用調解程序,當事人應直接申請仲裁,當事人如果要起訴到法院,必須先經過仲裁程序,未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當事人可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法律咨詢免費24小時在線法律分析:12348是司法局及法律援復助制中心面向市民的免費法律援助熱線,24小時免費接受法律咨詢,配合調處民間糾紛,指導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請,維護貧弱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與社會穩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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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集體合同生效的標志是什么,合同生效,合同效力,合同法,法律知識大律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在線委托律師等服務。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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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自然人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成立的時間是1、法律分析:民間借貸合同自 借貸 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或者達成口頭協議時成立,但借貸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經生效,法律分析:確定借款合同生效時間的方法:如果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也沒有約定其他生效條件,例如辦理批準等手續的,自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時生效,同時,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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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馬上分期還沒有確認合同會不會生效,合同效力糾紛,合同效力,合同法,法律知識大律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在線委托律師等服務。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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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運輸合同未簽字是否生效,運輸合同糾紛,合同糾紛,合同法,法律知識大律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在線委托律師等服務。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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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那么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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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協商,公司決定給付劉女士每年1萬元的品牌策劃顧問費,劉女士負責解答該公司品牌推廣過程中遇到的咨詢事務。據此,劉女士擬訂了一份書面合同交給該公司經理。法官分析雖然劉女士提交給公司的合同雙方均未簽字或蓋章,但劉女士卻為公司提供了兩次相關的咨詢服務,由此可以認定合同已開始實際履行。根據合同法中“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的規定,應認定那份“空白”合同已經生效。因此,該公司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向劉女士支付顧問費。那么“空白”合同實際履行,是否生效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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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策劃顧問受聘IT公司提供咨詢卻未領到顧問費只因合同未簽字———事件再現一家IT公司欲聘劉女士為品牌策劃顧問。據此,劉女士擬訂了一份書面合同交給該公司經理。法官分析雖然劉女士提交給公司的合同雙方均未簽字或蓋章,但劉女士卻為公司提供了兩次相關的咨詢服務,由此可以認定合同已開始實際履行。根據合同法中“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的規定,應認定那份“空白”合同已經生效。因此,該公司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向劉女士支付顧問費。那么“空白”合同已實際履行 未“蓋戳”也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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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當我們和勞動者發生勞動糾紛時,可以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國統一咨詢電話12333,該電話主要用于社保保障的業務咨詢以及勞動投訴舉報查詢等服務,目前全國大部分的城市已經開通了12333的服務號碼,大概80%左右的城市已經設立了專門的咨詢服務機構,提供大家咨詢或者投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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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哪些,哪種情形下無效,合同生效,合同效力,合同法,法律知識大律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在線委托律師等服務。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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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合同于XXXX年X月XX日生效,合同內容為XYZ公司與ABC公司 之間關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服務的約定。雙方協議如下:一、服務內容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A所列的XXXXXXXXXXXXXX的服務。附件A約定了服務的內容、時限、衡量成果的標準。那么咨詢服務承攬合同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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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故若是一般合同則以雙方簽字作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時間,2、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具體如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嗎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具體如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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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