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不當?shù)美裁礂l件



成立不當?shù)美臈l件分別有: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財產(chǎn)利益;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chǎn)利益總額減少;一方受利益與他方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等。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