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債務共債共簽規定有哪些

導讀:
針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數額較大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明確由債權人證明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債務的負擔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若債權人不能證明,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婦債務共債共簽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針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數額較大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明確由債權人證明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債務的負擔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若債權人不能證明,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關于夫婦債務共債共簽規定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債務共債共簽規定有哪些
簡單的說,就是共同債務,共同簽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發布,新解釋對婚姻法司法解釋24條作出進一步解釋,強調夫妻共同債務形成時的共債共簽原則,引導債權人在形成債務尤其是大額債務時,加強事前風險防范。
針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數額較大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明確由債權人證明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債務的負擔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若債權人不能證明,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共債共簽可以防止婚姻中的一方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負債,避免很多糾紛。通常基本判斷規則離不開以下四點,如果能夠同時滿足這幾點,也就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主體
夫或者妻,夫與妻是具有身份意義上的主體;
時間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這和第一點也是相互對應的,夫或者妻的這種身份也是有這種期間來確定的;
名義
以個人名義,當然這種所謂的一個人的名義也應該是以夫或者妻的名義進行的,在法律上,名義是很關鍵的,像無權處分,無權代理以及冒名行為,就是名與實之間的關系來劃定的。
目的
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就是說這種負債應當具有極強的目的性。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1、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判斷標準:
(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2)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后,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其為共同債務。
2、參照上述判斷標準,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可以大致分為如下幾類: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話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債務;
(2)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夫妻共同從事生產、投資經營,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三、夫妻共同債務特征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