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嗎

導讀:
現代社會女性的地位越來越高,男女平等的觀念越來越強,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在慢慢的消失,但是養兒防老的觀念仍然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偏遠的農村,覺得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導致女兒不再對父母進行贍養,那么實際上女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那么出嫁的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代社會女性的地位越來越高,男女平等的觀念越來越強,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在慢慢的消失,但是養兒防老的觀念仍然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偏遠的農村,覺得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導致女兒不再對父母進行贍養,那么實際上女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關于出嫁的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代社會女性的地位越來越高,男女平等的觀念越來越強,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在慢慢的消失,但是養兒防老的觀念仍然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偏遠的農村,覺得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導致女兒不再對父母進行贍養,那么實際上女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贍養父母不光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我們每個人的法定義務,傳統的養兒防老的思想是不正確的,因為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的得到了父母的撫養,都需要對父母進行贍養,女兒的贍養義務也不隨著出嫁而取消,我國法律也是有詳細的規定,希望文章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