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收養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導讀:
16周歲以下為了照顧某些年老體弱無子女的人,我國現行政策允許他們確有必要時收養一個成年人為子女。但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的年齡差須達20歲以上,被收養人須為未婚青年。單方送養是無效的。養父母中有一方在收養時雖未明確表示同意,但在收養后的長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實上收養關系的,應予承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另一方始終不同意的,只承認與收養一方的收養關系有效。那么我國收養的條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6周歲以下為了照顧某些年老體弱無子女的人,我國現行政策允許他們確有必要時收養一個成年人為子女。但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的年齡差須達20歲以上,被收養人須為未婚青年。單方送養是無效的。養父母中有一方在收養時雖未明確表示同意,但在收養后的長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實上收養關系的,應予承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另一方始終不同意的,只承認與收養一方的收養關系有效。關于我國收養的條件具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我國收養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一)對收養人的的要求:
1、收養人須為成年人。
2、收養人須無子女。
3、收養人須無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4、夫妻一方需無生育能力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上。
5、收養人須有正確的收養動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6、收養人須具有撫育兒童健康成長的經濟條件。
(二)對被收養人的要求
1、被收養人一般應未成年人。16周歲以下為了照顧某些年老體弱無子女的人,我國現行政策允許他們確有必要時收養一個成年人為子女。但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的年齡差須達20歲以上,被收養人須為未婚青年。
2、獨生子女不得被收養。
(三)對送養人的要求
1、送養人的子女須不止一人。所謂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但是一個是健康的。其他子女為精神病等嚴重疾病患者,那么,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為送養人。
2、送養人有配偶的,須雙方同意。單方送養是無效的。
二、領養孩子到哪里登記
收養登記實行分級登記制,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戶口源頭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涉及到港、澳、臺、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
就收養方而言,須得養父母同意,就被收養方而言,養子女已成年時,經養子女同意即可;養子女尚未成年時,須得養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養的人同意,養子女已有識別能力的,還須征得其本人的同意。養父母中有一方在收養時雖未明確表示同意,但在收養后的長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實上收養關系的,應予承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另一方始終不同意的,只承認與收養一方的收養關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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