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家事暴力需要措施

導讀:
很多被侵害的婦女對家庭暴力普遍采取默許或容忍態度。因此,與城市相比,農村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得不到方便的、專業的法律支持,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障。若能在農村設立家庭暴力投訴業務,則受害婦女能夠就近及時投訴,使防止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止。那么農村家事暴力需要措施。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被侵害的婦女對家庭暴力普遍采取默許或容忍態度。因此,與城市相比,農村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得不到方便的、專業的法律支持,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障。若能在農村設立家庭暴力投訴業務,則受害婦女能夠就近及時投訴,使防止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止。關于農村家事暴力需要措施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農村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
1、封建思想觀念根深蒂固
在農村特別是邊遠鄉村,由于思想觀念的落后,有些人視妻子和子女為自己的擁有品和使用品,認為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因此,打罵自然也是天經地義的。還有些人婚育觀念落后,重男輕女、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等封建思想觀念根深蒂固,丈夫、公婆打罵虐待生女孩的婦女,甚至趕出家門、逼迫離婚以達到再娶妻生子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2、經濟的不獨立使得女性對男性經濟從屬關系依然存在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男主外,女主內家庭內部分工在農村十分普遍,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的主要職責是在家務農,帶小孩和瞻養老人。在這樣的格局下,男性仍是家庭里面的經濟支柱,認為其在家中就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而女性在經濟上的不獨立,在家中就沒有話事權,使其不得不從屬于男性,稍有不滿,就成為男子暴力侵害的對象。也有個別外出做生意富裕的農村人,在外包二奶、養情人導致婚姻破裂的,對婚姻和家庭毫無責任感,在家庭生活中任意專橫,稍不如意就施以各種形式的暴力行為。
3、施暴者文化水平普遍低下,道德水準下降
農村家庭暴力中的男性普遍文化素質差,都帶有一些不良的習慣和性格古怪,促使家庭暴力時常發生。如施暴者有賭博、酗酒、好逸惡勞、恣意妄為、大男子主義、精神疾病等。當無法應付挫折和生活壓力,或是酗酒、賭博后心情不佳時毆打妻子、子女便成為一種泄憤方式。
4、受害人自身存在的問題
在遭受農村家庭暴力侵害的鄉村婦女中,超過80%的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丑不可外揚,不愿意聲張。文化水平偏低,自我保護和依法維權的觀念不強,而大部分村民包括一些村委干部都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預也難以解決,即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這樣的理念下,施暴者更有恃無恐,受害者忍氣吞聲,旁觀者置若罔聞。長此以往,家庭暴力也就被人為淡化為家庭糾紛,其結果必然導致家庭關系的惡化。
很多被侵害的婦女對家庭暴力普遍采取默許或容忍態度。在農村,類似于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任我騎來任我打,這樣的觀念讓法律意識淡薄的女性在家庭中始終處于被動地位。
據了解,目前絕大多數的城市女性面對家庭暴力時已經不再保持沉默,紛紛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而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農村女性對此卻仍然采取忍讓態度,有的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
農村婦女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法律意識以及基本的自我保護觀念,加之農村社會對家庭暴力的認知程度也很低,通常出面解決家庭糾紛的婦聯、村委會得不到其他部門的有力支持。因此,與城市相比,農村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得不到方便的、專業的法律支持,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障。
預防農村家庭暴力的具體措施
(一)維護社會穩定從源頭抓起
一是積極開展對國家公務員,特別是立法、司法人員的社會性別及反家庭暴力教育,將特別意識納入社會生活及各項政策和法律中,把反對家庭暴力放在促進男女平等,推進社會文明的高度來認識;二是應對家庭暴力做出科學的法律定義,對實施家庭暴力進行經濟、行政、法律上的制裁;三是應根據各地實際,出臺對家庭暴力的處理規定和地方性法規;四是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加強對受害婦女的法律援助。五是從社會治安,創建平安臨澤的高度認識,依法教育和依德教育相結合,防止家庭暴力行為。
(二)建立警民結合的農村家庭暴力投訴站
家庭暴力因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的特殊性,使得受害者投訴不方便,不及時。若能在農村設立家庭暴力投訴業務,則受害婦女能夠就近及時投訴,使防止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止。也可以在110報警點增設家庭暴力處理業務,以防止家庭暴力在農村、社區的升級,保障社會長治久安。
(三)在指定醫院設立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
在家庭暴力造成的離婚案中,受害者往往因為證據不足而難以索賠。而家庭暴力因其發生場合的隱蔽性和私人化,難以尋找證人,而受害人的傷情鑒定是最好的證據,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的建立是選擇在人口密集的醫院設立,傷情鑒定應做到及時、快速、準確、科學可信,同時還應做到保密和對受害人應有的關心和尊重。
(四)建立維權聯席會議制度,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
應建立公、檢、法、司、婦聯參加的維權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婦女維權的政府行為,做到維權工作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社會穩定不留死角。鄉鎮村、社區、婦聯要定期向上一級婦聯匯報家庭暴力的人和事,爭取公、檢、法、司、婦聯各部門的支持,使嚴重侵害重大案件,疑難案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五)建立婦聯干部特邀陪審員制度
應當在法院成立婦女維權法庭、審理維權案件時,婦聯干部以特邀陪審員身份參加審理。
(六)對受害婦女提供如實有效的法律援助
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經濟條件差,用法律手段解決時,受到很大經濟局限,鄉鎮婦聯和司法部門要努力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如:法律咨詢、代寫訴狀、代為辯護等等,使農村、社區受害者能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農村家庭暴力侵害,同時,我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才能上新水平。
(七)建立臨時性婦女庇護中心
為受害者躲避進一步的暴力提供免費安全的庇護場所,減少已知情況下家庭暴力的進一步危害,保護婦女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