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婦女遠離家事暴力

導讀:
在新加坡,除了官方的婦女組織外,還有婦女組織協會、反對家庭暴力協會及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等諸多民間婦女組織。協會還與婦女組織協會合作,成立預防家庭暴力先遣隊。去年12月,英國政府與“英格蘭援助婦女聯盟”等團體共同開通反家庭暴力24小時免費熱線電話,并推出一項新的反對家庭暴力法案。日本199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4.6%的日本婦女在遭受了嚴重的家庭暴力后,深感自己的生命處于危險中,但只有不到1%的受害者報告了警察或其他公共機構。為了遏制家庭暴力現象,2002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了由國會全體女議員一致提議制訂的《防止家庭暴力及保護被害者法》。那么讓婦女遠離家事暴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新加坡,除了官方的婦女組織外,還有婦女組織協會、反對家庭暴力協會及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等諸多民間婦女組織。協會還與婦女組織協會合作,成立預防家庭暴力先遣隊。去年12月,英國政府與“英格蘭援助婦女聯盟”等團體共同開通反家庭暴力24小時免費熱線電話,并推出一項新的反對家庭暴力法案。日本199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4.6%的日本婦女在遭受了嚴重的家庭暴力后,深感自己的生命處于危險中,但只有不到1%的受害者報告了警察或其他公共機構。為了遏制家庭暴力現象,2002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了由國會全體女議員一致提議制訂的《防止家庭暴力及保護被害者法》。關于讓婦女遠離家事暴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年來,隨著家庭暴力的日趨嚴重化和公開化,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文明家庭,已經引起各國政府的普遍關注,各國紛紛采取措施,遏制家庭暴力的發生。
新加坡
新加坡近年來不斷完善立法,政府與民間組織密切配合,積極互動,使反對家庭暴力成為全社會共識,從而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發生。
完善立法從根本上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支持。1997年,新加坡政府對1961年出臺的《婦女憲章》進行修訂,將家庭暴力問題首次正式寫入憲章,對其定義與處罰規定做了明確而詳細的闡述。新加坡還于1995年成立了家庭法庭,允許在特定情況下發出家庭特別保護令,禁止虐待妻子的丈夫進入家門。
新加坡《婦女憲章》明文規定,凡家庭中對家庭其他成員有蓄意傷害、蓄意或企圖使他人產生可能受到撕Φ目志?、非法囚?、騷擾他人等行為之一,均構成家庭暴力<彝ケ┝Π鋼械謀桓娼被處?000新元(1美元約合1.78新元)以下的罰款或6個月以下的監禁,或者二者兼施。若第二次或者屢犯,將被處以5000新元以下的罰款或12個月以下的監禁,或者二者兼施。
民間機構與政府相關組織密切配合,將反對家庭暴力及保護婦女權益落到實處。在新加坡,除了官方的婦女組織外,還有婦女組織協會、反對家庭暴力協會及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等諸多民間婦女組織。
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成立于1985年,是獅城最早一個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全方位幫助的民間機構。它設有婦女求助熱線、義務法律診所及咨詢等各種服務。協會還與婦女組織協會合作,成立預防家庭暴力先遣隊。
該協會前副會長哈里佳律師說,我們的做法是讓廣大的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拋棄“家丑不可外揚”的舊有觀念,勇敢地站出來,對家庭暴力說不。
美國
去年10月美國全國反對家庭暴力宣傳月時,美國總統布什坦陳家庭暴力在美國是一個“緊迫而且非常嚴重的問題”。他當時向美國民眾傳遞了兩個消息,一個是美國的家庭暴力現象仍十分普遍,另一個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般都能夠得到幫助。
去年底,美國政府宣布了兩項針對家庭暴力的計劃:撥款2000萬美元用于在全國各地建立“家庭司法中心”,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司法援助;擴大社區和社會團體在防止家庭暴力、為受害者提供咨詢和其他服務的范圍。
美國大多數州都制定了針對家庭暴力的法律,至少有23個州的法律規定,施暴方必須給予受害方賠償。
英國
在英國公共場所,常出現這樣的傳單:如果你遭到丈夫毆打,可打電話向某某團體求助。英國的報紙上隔三差五刊登關于家庭暴力的新聞。在英國,家庭暴力已成為回避不了的社會問題。
來自英國警方的資料更令人觸目驚心:在英國,平均每6秒到20秒的時間里,就有一人在家中受到暴力侵犯;平均每周有兩名婦女被其前夫或現在的配偶打死;每年家庭暴力案件的數量約占暴力犯罪案件總數的四分之一,而有一半以上的家庭暴力投訴根本沒有被警方記錄在案。
針對家庭暴力現象日益嚴重的問題,英國政府近來加大了反家庭暴力的力度。去年12月,英國政府與“英格蘭援助婦女聯盟”等團體共同開通反家庭暴力24小時免費熱線電話,并推出一項新的反對家庭暴力法案。根據這一法案,今后被控有家庭暴力行為的人即使被法院宣告無罪,仍可被禁止與自己的伴侶接觸,違者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
日本
日本戰后憲法明文規定,男女在法律上及在社會和家庭中地位平等。但現實并非如此?!澳腥藪赍X,女人持家”至今仍是日本家庭里男女分工的基本狀態。由于在經濟上依附于丈夫,不少日本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下,因此很容易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日本199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4.6%的日本婦女在遭受了嚴重的家庭暴力后,深感自己的生命處于危險中,但只有不到1%的受害者報告了警察或其他公共機構。
為了遏制家庭暴力現象,2002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了由國會全體女議員一致提議制訂的《防止家庭暴力及保護被害者法》。根據《防止家庭暴力及保護被害者法》,全國各地方法院有權判決施暴男方在兩周內離開受害女方,或禁止施暴者在6個月內接觸受害者;對情節嚴重的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罰款。
這項法律出臺后,日本婦女有了一件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武器,家庭暴力的實施者頻頻受到法律制裁,這也鼓舞了更多的女性站出來尋求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