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糾紛解決時間

導讀:
彩禮返還訴訟時效可以發生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因此,當引發彩禮糾紛時,當事人舉證比較困難,一般只能提供證人證言,且多為親友證言,通常證明力不大。在彩禮糾紛中,視聽資料往往是最能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因而只要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沒有違反規定和原則,且能證明其真實性,就應當采信。那么彩禮糾紛解決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彩禮返還訴訟時效可以發生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因此,當引發彩禮糾紛時,當事人舉證比較困難,一般只能提供證人證言,且多為親友證言,通常證明力不大。在彩禮糾紛中,視聽資料往往是最能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因而只要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沒有違反規定和原則,且能證明其真實性,就應當采信。關于彩禮糾紛解決時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彩禮糾紛處理時間
1、如果雙方登記結婚后確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則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2、如果雙方解除婚約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3、可撤銷婚姻關系案件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婚姻關系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4、無效婚姻糾紛案件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宣告婚姻關系無效之目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5、同居關系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從雙方分居之日起,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彩禮返還訴訟時效可以發生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
二、處理彩禮糾紛時要考慮的問題
1、要依所給付財物的性質是否屬于彩禮而區別對待
一種是贈與,不屬于彩禮性質,如平時逢年過節的人情往來,一方買給另一方的衣物等。這些財物一般是由給付方主動給付,基本上是出于自愿,且數額較小,價值不大,屬正常的交際往來,表明一方在同居前的誠意和愿意與另一方交往的意愿,所給付的財物應認為是一種贈與,給付方不得要求返還。另一種是附條件的贈與,屬于彩禮的性質,如訂立婚約時,另一方通過婚姻介紹人或本人直接向對方所要的財物,如聘金以及金銀首飾等價值較大的物品,這類財物是用來締結婚姻為條件而給付的,如婚姻不能締結,另一方是不會給付的,另一方據此取得的財物應予酌情返還,
2、適用過錯原則
如果造成雙方解除同居關系或離婚的原因是由于一方存在明顯過錯,比如違反忠實義務、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則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過錯方予以制裁。如過錯方系給付彩禮方,接受方可以此抗辯要求減少返還彩禮的比例或不予返還;如過錯方系接受彩禮方,給付方可要求增加返還彩禮的比例或全部返還,以維護良好的社會風俗,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
三、贈送彩禮怎么收集證據
贈送彩禮與一般的民事行為有所不同,贈與方不可能要求對方出具收條等書面手續,以表明其已收到彩禮。因此,當引發彩禮糾紛時,當事人舉證比較困難,一般只能提供證人證言,且多為親友證言,通常證明力不大。對方當事人也常以此作為抗辯,主張不予采信。為了收集有利證據,當事人往往會不經對方同意,錄制雙方談話錄音或電話錄音。
在彩禮糾紛中,視聽資料往往是最能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因而只要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沒有違反規定和原則,且能證明其真實性,就應當采信。對于彩禮糾紛案件的證明標準,也應遵循高度概然性原則,即只要當事人所舉證據足以讓法官對案件的法律真實產生高度信任,并能排除其它合理懷疑,那么就可認定該法律事實達到客觀真實。
綜上所述,彩禮糾紛的處理時間要按照不同的情況分別分析,總的來說就是當事人在知道自己權益受到損害時就要向法院提起主張,關于彩禮的案子還是比較復雜的,因為要區分贈送與彩禮,如果是贈送則不能返還。以上就是彩禮糾紛處理時間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