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處緩刑的條件包括什么

導讀:
對于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精神。具體來說,根據我國《刑法》第76條的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后有三種情況:2、考驗期限內,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當然,此時被判處的主刑可以暫緩執行,但對于附加刑,如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等等,應當執行的還是要在判決生效之日開始執行。那么可以判處緩刑的條件包括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可以判處緩刑的條件包括什么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對于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精神。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緩刑考驗期滿怎么辦
被宣告緩刑并不意味著可以無條件地回歸自由,相反,緩刑的設置實質上是附條件地暫緩執行刑罰。基于此,我國刑法中對緩刑設置了一定的考驗期。只有在緩刑考驗期間,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認真遵守一定的規范,并積極參與社區矯正,方能最終獲得好的結果。具體來說,根據我國《刑法》第76條的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后有三種情況:
2、考驗期限內,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在考驗期限內,如果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罪犯在最后要是被法官宣判緩刑的話,意味著可以暫時不用去監獄服刑,而這其實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沒有被判實刑。當然,此時被判處的主刑可以暫緩執行,但對于附加刑,如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等等,應當執行的還是要在判決生效之日開始執行。緩刑不涉及到附加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