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級保護動物立案標準是什么

導讀:
一、買賣二級保護動物立案標準是什么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1.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那么買賣二級保護動物立案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買賣二級保護動物立案標準是什么
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1.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又規定了
第一條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第二條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出售”包括出賣和以營利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為。同時又用附表的形式規定了“情節嚴重的”與“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在大部分情況了下不排除根據不同品種數字上稍有變化一級動物2只就構成“情節嚴重”4只構成“情節特別嚴重的”二級動物4只就構成“情節嚴重”8只構成“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野生動物犯罪追訴標準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本罪是指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規定
第六十四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應予立案追訴。本條和本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