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導讀:
根據刑法的規定實施套路貸行為有以下情況的都可以立案追求其刑事責任1、行為從整體上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產的詐騙行為一般可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那么套路貸需要負刑事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套路貸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需要。
根據刑法的規定實施套路貸行為有以下情況的都可以立案追求其刑事責任
1、行為從整體上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產的詐騙行為一般可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2、采用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手段又采用了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手段同時構成詐騙、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虛假訴訟等多種犯罪的依據刑法的規定數罪并罰或者按照處罰較重的定罪處罰。
二、套路貸報案立案有什么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