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導讀: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那么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需要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客體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發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依刑法第211條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單位構成本罪的、實行兩罰制。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構成即明知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違反發票管理法規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和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由于本條沒有規定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偽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騙取國家稅款的非專用發票的行為則不論是何種動機和目的也不論其是否營利均應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確實是為了顯示自己的技巧或為了自我欣賞或收藏而偽造極少量的可不認為是犯罪。
二、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九條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